清朝的四个国家危机,在康熙晚年变得愈演愈烈。
这四个危机:
一是“丁税短缺”;
二是“火耗摊派”;
三是“官绅特权”;
四是“土司割据”。
“丁税短缺”,是指中国古代收农业税时,是同时收两份税的。
第一份,是以田亩为标准,收地税;
第二份,以人丁为标准,收丁税,也就是人口税。
在政府收税时,地税没问题,是肯定能收上来的。
可丁税,就出问题了。
随着土地兼并和人口膨胀,在康熙朝晚年,许多农民虽然他理论上,要交人丁税,但因为实际上,他掌握的土地很少,他是没有收入来源的。
在这种情况下,他就是想交税,也交不了。
由此造成的“丁税短缺”,就严重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了。
“火耗摊派”,也是个大危机。
所谓“火耗”,就是指地方政府收税后,需要将百姓上交的碎银子,用火统一烧铸成银锭,上交中央。
而烧铸过程中,银两必然会有所损耗,于是,各级官员就以此为借口,私下再多收百姓一笔“火耗”钱。
同时因为“火耗”并非中央政府的统一要求,而是地方政府的私下强加,所以火耗在各地的具体收取数额,并没有明确规定。
因此,许多地方官员,便随意加高火耗数额,摊派给本就贫穷的百姓,之后中饱私囊,导致民间怨声载道。
“官绅特权”,是指清朝初期,满洲统治者刚入关时,为了争取汉族官绅的支持,就给了他们一个福利政策。
规定在清朝为官或取得了功名的士绅,本人不用服差役,家里人也可以按官员的品级减免部分丁税。
但这条福利政策,到康熙朝后期演变成了,差役方面,不仅官绅本人不用服差役,连带他的整个家族都不用服差役。
而税收方面,也由减免部分丁税,变成了减免全部丁税。
火耗在地方官员在征收时,也会绕开官绅家族,只找普通百姓征收。
这就极大地激起了官绅家族与普通百姓之间的矛盾,导致民间冲突起义时有发生,破坏了社会治安。
“土司割据”问题,就是少数民族地区的集中表现了。
因为中国自古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所以古代封建社会时期的中央政府,考虑到少数民族的文化差异;
同时也是为了避免冲突提出,只要各地的少数民族首领愿意向中央称臣纳贡,便可以始终以世袭的方式长期统治自己民族的所在区域。
而这些世袭的少数民族首领,也就被称之为“土司”。
可随着在地方的长期世袭,这些土司尽管在名义上,仍臣服中央,但在实际上,已经形成对内欺压本族百姓,对外拒绝中央管控的半割据状态了。
当然看得见,只是晚年的康熙,实在没有力气去调整了。最终,扭转清朝国家危机的重担,就这样交到了雍正的肩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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