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日更,日更千字!这是《30岁不晚》系列的第十一篇。我的目标是写满365篇,然后再决定是否继续写下去。
最近山东辱母事件持续发酵,尽管现在还很难判定事情的最终走向,事件中这位母亲复杂的身份和借贷关系,是否会另事件再出现反转还不得而知。汹涌的舆论,最终会对事情产生多大程度的影响,会不会成为法律史上载入史册的事件,现在还不能盖棺定论,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在整个事件中,因为催债人的咄咄逼人,最终的结果是损人不利己。双方利益博弈的最终后果,是不可逆的悲剧,可谓双输!
正常的社会规则之下,不同主体因利益的不同,时有博弈,可谓司空见惯。如果说能出现双赢的局面,自然是完美。但哪怕没有双赢,分出个胜负出来,拿走该拿走的,留下该留下的,亦未尝不可。唯独不应该发生的就是,将双方置于可能双输的局势当中。辱母事件中,催债者心中,可能觉得自己选择了一种非常“机智”的方式,以此挑战对方的极限,甚至巴不得对方先动手。毕竟自己人多势众,而且又是讨债的一方,恐怕无论是心理上,还是战斗力上,都是据以上风,所以自然以为胜券在握。但未成想,就是那样看似胜券在握的形势,一瞬间就发生了逆转。
逆转之后,讨债者失去了再也回不来的生命,被侮辱者也因杀人,注定逃不过牢狱之灾。对前者而言,原本是一场稳操胜券谈判,结果却是送了卿卿性命。对后者而言,大好年华,也只能在监牢中度过。若是这世上真有时光倒转,真有谁能够神机妙算,相信当事的双方都不愿看到这种结果,更不愿把彼此推到这种境地。但最终,随着时间一秒秒往前走,随着那件屋子里的气氛越来越紧张,随着追债者的嚣张气焰不断加码,被理智约束的魔鬼终于冲破栅栏,让人们见到了它可怕的样子。心中有“魔鬼”并不可怕,因为人之为人,都需要尊严的活着。人之为人,都有理性和智慧。人之为人,都有控制自己的能力和天赋。正是这样,人才区别与蛮荒的动物和野兽。但同时,人也有自己的极限,理智的极限。日常生活中,甚至绝大多人的一辈子,可能都不曾将自己心中的魔鬼释放出来,都不曾到达过自己的极限。但此事件中,令我们遗憾、愤怒、心酸的是,催债者选择了最能挑战人心理极限的方式,去诱引于欢这个正常人心中的魔鬼,终而以悲剧收场。
一个人的生命,有几十年,在这漫长的岁月中,会发生无数次的谈判、碰撞、利益的焦灼。有时候,我们赢;有时候,我们输;输输赢赢当中,我们或许会体验人间冷暖,我们或许会逐渐看破人情淡漠。但始终牢记,不管面对谁,不论有什么样的深仇大恨,都不必挑战别人的极限,同时约束好自己心中的魔鬼,一旦双输成了定局,再沉痛的后悔与懊恼都是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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