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精神分裂症都该住优抚医院,不过一旦合并了其它毛病就难说了。我今天就被这么一个病人折磨了一天,感觉自己都被她骂得有些神志不清了。
病人是个三十多岁的未婚女性,据家属说是在家出现了幻觉,看到有人要害她,吓得从二楼跳下去,结果造成双足及腰椎骨折。幸好是二楼,我猜想应该是脚先着地,然后再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才造成了这种伤。
病人本来收在骨科,但是太狂躁了,根本无法控制,只有转到我们科室来镇静镇痛。可是也不敢把她镇得太深,怕影响呼吸。
用药后她老实了不少,但肢体上没有攻击性了,嘴里还是不闲着,一直振振有词。因为被害妄想症,在她的眼中,我一定是个穷凶极恶的坏人,要不然为什么一直大叫救命,说我要杀她呢?
救命啊,马上又是夜班,还得接着被她骂,我也快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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