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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种孤独》作者:[美]理查德·耶茨

《十一种孤独》作者:[美]理查德·耶茨

作者: 刘书朋 | 来源:发表于2019-08-05 13:53 被阅读2次

内容简介:

“我根本不敢肯定这间房子有没有窗户……上帝知道,伯尼,上帝知道这儿当然在哪儿会有窗户的,一扇我们大家的窗户。”

《十一种孤独》以冷峻的笔触描写了美国二战后五六十年代普通纽约人的生活,写了十一种孤独的人生,主人公都是缺乏安全感、生活不太如意的人:曼哈顿办公楼里被炒的白领、有着杰出想象力的出租车司机、屡屡遭挫却一心想成为作家的年轻人、即将结婚十分迷茫的男女、古怪的老教师、新转学的小学生、肺结核病人、老病号的妻子、爵士钢琴手、郁郁不得志的军官、退役军人等。耶茨笔下都是普通人的普通生活,描写的是普通人的孤独、失落与绝望,他自己曾说:“如果我的作品有什么主题的话,我想只有简单一个:人都是孤独的,没有人逃脱得了,这就是他们的悲剧所在。”

作者简介:

“被遗忘的最优秀的美国作家”——理查德·耶茨(Richards Yates,1926—1992),“焦虑时代的伟大作家”,作品有《革命之路》、《十一种孤独》、《复活节游行》、《恋爱中的骗子》、《好学校》、《年轻的心在哭泣》、《冷泉港》等。

耶茨作为二十世纪中叶美国主流生活的忠实记录者,批评家们将他与契诃夫、菲茨杰拉德、约翰·契弗相提并论。他的处女作长篇小说《革命之路》甫一推出即获成功,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提名。1962年他的第一部短篇小说集《十一种孤独》出版,更被誉为“纽约的《都柏林人》”。耶茨的作品曾获《纽约时报书评》、《君子》、《华盛顿邮报》等媒体的好评,有四本小说入选“每月一书俱乐部”。此外他还拥有一大批作家拥趸,其中不乏著名作家,如库尔特·冯古内特、安德烈·杜波依斯,他的作品也影响了许多作家,如雷蒙德·卡佛,他被誉为“作家中的作家”。

精彩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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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种孤独》是理查德·耶茨的一本短篇小说集,十一个故事,每个故事以孤独为主题构思写成。这些故事里的主人公,一般说来是战后的那代普通人,这些人里面有孤儿,有病人,有失业者,有异想天开的司机,有退伍和没退伍的军士,有待嫁的新娘,,有独守空房不甘寂寞的少妇。他们这些人不是活在过去的美梦中,就是活在未来的理想中;不是活在自己的观念中,就是活在他人的影响中;不是被迫承受恐惧中的孤独,就是摆脱不了孤独中的恐惧。这些人看起来与普通人并无区别,但是一旦耶茨把这些人从现实中扼取过来送到他用”孤独“精心编造的囚笼之中,那么他们就自然而然被赋予一种畸形化的与众不同。因此这本小说看起来很象是舍伍德·安德森的《小城畸人》,或者说如果我们把这本书看作是耶茨的”现代畸人“那也不会失其趣味。

在文体上,这本小说也与《小城畸人》的文体有相似之处,如果把福克纳对安德森的文体的评论拿过来,用在这里也很合适。福克纳是这样说的:

”他的特点就是追求精确,在有限的词汇范围之内力图选用最恰当的词句,他内心对简朴有一种近乎盲目的崇拜,他要把词与句都像挤牛奶一样挤得干干净净,总是力图要穿透思想的最深的核心去。他在这上面花费了那么大的力气,到最后他的作品里剩下的只有风格了——风格成了一种目的而不是手段。接下去他很快又相信,只要他竭力使这种风格纯粹,不走样、不变化与不受污染,它所包含的内涵就必定是第一流的——无法不是第一流的,他自己因而也必定是第一流的……”总之“这是一种纯之又纯的精确,或者说是一种精而又精的纯粹……”

福克纳的评论说实在的有点刻薄,这种风格的两个要素“精确”和“简朴”其实也有很大的可取之处,卡尔维诺《美国文学讲稿》中也说了“精确”的价值,而追求“简朴”实际意味着追求“轻”和”速度“。美国文学有很多作家所取的也都是这种文体,包括“精确的”约翰·契弗和“极简的”雷蒙德·卡佛,就算是海明威的冰山文体也算得上与此相类,只是海明威更聪明、更懂得“简朴“与”含蓄“之间的差别。当然福克纳的文体也有精确,但是没有为简朴而为之的简朴,也就是说他绝不想把他的作品象牛的乳房袋一样挤得干瘪,而是要让它尽量的饱满、鼓胀、富有弹性,上面那个引自他的评论中出现一连三个有“第一流的”句子就是他风格的一个很好的例证。

其实这种追求“精确”和简朴“的文体是美国文学中特有的,它务实、可教可学、便于比较和批评,因为有标准,有规范所以更利于编辑们的“慧眼识才”。虽然它易学难精,但是一旦风格近于完美,必可成为此类作品中的样版并传之后世,题材和思想都可以成为次要的东西。所以美国人能用这种文体来办写作班,也从中产生了大批务实的作家,以及务实的好莱坞电影编剧。当然,耶茨是这种文体的皎皎者,他在运用这种文体架轻就熟,不受拘束,只是除此之外,他还有下面两种才能,而这才是他高于其它作家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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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诃夫在论及编故事的技巧时说过一句著名的话:“如果在第一幕里墙上挂着一支枪,那么在第三幕里这支枪就一定要打响!”这句话很有名,但是对于一个作家来说其实还应该反过来理解一下,那就是:“如果第三幕中要打响一支枪,那最好在第一幕摆放一堵挂着一把枪的墙。”

耶茨在写故事时对上述方法运用的是出神入化的,他总是在故事充填很多细小的情节,这些情节写起来自然而然,看似微不足道,但是在后面必会再次出现并左右结局。耶茨精心运用这些细小的情节来编织他的故事。以至于他的故事极其迷人而精巧,可以说他的故事里从来不是只挂一支枪,而是很多枪,因此他的故事的后半部就不仅是放枪了,而是“砰、砰、砰“地放礼花了。只要细心的阅读,你定会得享受到这种观赏礼花的乐趣,而这才是耶茨之所以被人誉为作家中的作家的原因。

当然了,一本小说只有出类拔萃的风格和技巧还是不足以保证小说的艺术价值,也不足以吸引读者的喜爱,特别是那些是对这些风格和技巧视而不见的普通读者了,更难使其感兴趣。同时,如果小说仅仅只有风格和技巧方面的价值,那么小说家也不过只是个手艺高超的匠人,因此要想写出大师作品,并且能得到普通读者赏识,还需要些别的东西,那就是作者个人独特的人生经验和深刻洞见。在这方面,耶茨也有很高的才能,下面引用此小说集中的一段精辟的描写,写的是一群结核病人,这些人平时都穿着病号服,人人都一样,突然过节前夕,大家都换上平时穿的衣服:

”许多人穿上他们平时的衣服后,不是这就是那多少有了崭新变化。麦金太尔穿上他那件几乎没穿过的蓝色哔叽的小会计制服后,一下子变得惊人的谦逊,不像爱挖苦讽刺又搞恶作剧的人;而琼斯,穿上他的旧海军风雨装后,变得很凶悍,让人吃惊。年轻的克瑞布,大家都叫他年轻人,穿上他的双排扣西装后,仪表堂堂,老成持重;还有特拉弗斯,许多人都忘了他是耶鲁毕业的,可一穿上J·普莱斯法兰绒外套,还有那带扣的衣领,马上奇怪地显得女气。当几个黑人穿上他们的窄脚裤,宽松外套,再戴上巨大的温莎领结,他们突然又成了黑人,而不是普通人了。他们甚至不再好意思用过去熟悉的口吻和白人交谈……“

上面这一段关于衣服与人的身份观察既是有趣的,也是是精细的,更是深刻的,这样的段落在这本书中还有很多,它们就象是镶在皇冠上的宝石一样使这本书烁烁生辉,每一颗都能使读者从中立即洞见自己的生活,而这些”宝石“才是一个作家成长为大师的保证,耶茨无疑也是一个大师。相信读理查德·耶茨的书,读者可以得到很多东西,此处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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