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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書的故事之一

E書的故事之一

作者: 書旅 | 来源:发表于2017-06-15 03:20 被阅读27次

    【注】本文寫於2013年秋。

    今天起,希望花三四次,把近年來書籍收藏,整理,閱讀的心得,做個總結。

    我從事IT管理工作,很早就看到圖書的數碼化趨勢,就像音樂,攝影,攝像工業一樣,大勢所趨,不可避免。於是從大約1999年起,逐步收藏,整理各類電子圖書,至今逾5萬本。這些圖書放在一起,成為我寶貴的電子圖書館,助我平時學習,研究,及消遣之用。這類電子書,又叫E書,一定程度上填補了我在美國,沒有華語書店,並圖書館中文書籍短缺的問題。中文與英文書籍我都看,作為一個華人基督徒,我希望自己樹立更加平和開放的心態,了解東西文化,包括基督教信仰之內外,世界各種文化的書籍。

    《E書改變生活》一文,是我2012年,關於閱讀生活的一個小結。作為教會投稿,側重屬靈方面的闡述,當然對其他方面的書籍,講的不多。當時寫的時候,就計劃當作上篇,並寫個下篇,分享除了一些讀書的心得以外,側重E書的收集,分類整理,制作,E書格式的區別,閱讀使用的軟件,硬件設備介紹等。無奈時間不許可,直到最近才想慢慢補充寫完。由於許多朋友來信問一些比較詳細的問題,我想還是寫出來成為文章為好。

    電子書籍和儲存媒體的歷史

    自上世紀90年代中旬,個人電腦普及,互聯網民用化之後,紙張類書籍,這種為人類提供閱讀上千年的“傳統“,逐漸開始有了替代品。以微軟視窗個人電腦操作系統為例,其上提供的記事本,寫字簿,和Word文件,都可以儲存電子版的文章,及書籍。由於出版商久久不放開書籍的電子版權,和各家競爭無法統一,消費者很長一段時間,都沒有一個統一的文件格式。

    雖然如此,96-2000年間,有了互聯網,英文和中文書籍逐漸被人們流傳,收藏。其中最主要的格式有文本文件(TXT),辦公室文件WORD(DOC),AdobePDF格式,以及互聯網典型的HTML等格式。在電腦上可以閱讀的電子書籍越來越多。

    我記得在當時儲存媒體還非常昂貴,普通索尼3.5寸軟盤還在美金一塊錢一碟的年代,我就發覺一片磁盤,可以裝得下中文古典名著《紅樓夢》的TXT格式,令我非常驚訝。其實電腦裏的數據,不外0或1,最小單位是byte,即英文每個字母,算1byte。中文漢字字符,要每字2byte。這樣算來,《紅樓夢》120回731,017字,也就是73萬乘2,占用不到150萬byte。這算多大呢?一個KB是1024個byte,一張磁盤1.44MB,即144萬byte,正好是中文《紅樓夢》的大小。

    磁盤和光盤這兩大儲存媒體,按照發明時間來看,磁盤在先,光盤在後。但最流行的1.44MB磁盤,是1987年發明的,而650MB的CD-ROM,卻在1984年,由索尼和飛利浦發明了,只是非常昂貴。到了消費者可以承受之時,光盤很快取代了磁盤。我記得大約2000年左右,購買100張可刻盤CD,大約花15美金。

    而一張光盤的空間,是磁盤的450倍,不久後的DVD光盤,容量4.3GB,已經是磁盤的2986倍,換句話說。一張DVD,可以收藏E書大約3000本。

    15年來,儲存媒體還在飛速發展,DVD之後,取代的是硬盤型,最流行的算U盤,是以100GB, 500GB, 和1000GB,也就是1TB的容量往上漲。容量增大了,價錢還下來了,方便了老百姓。1TB是個什麽概念呢?我算了一下,大約可以儲存《紅樓夢》大小的E書,69萬4千本。而我家的硬盤儲存量,總數超過15TB,最常用的也是一個5TB的硬盤串。作為E書儲存,有一個大型電子圖書館,也綽綽有余。

    我查了一下,世界上最大的圖書館 – 美國國會圖書館,藏書3千5百萬。我一個平民之家,儲存能力已接近其五分之一,真是非常可觀。

    電子讀書器的商戰

    有了電子書籍,隨身攜帶的移動電子讀書器,便是消費者的一個市場。這情形就象傳統卡帶錄音機,和光盤唱片機Walkman,被蘋果的iPod代替一樣。

    在2000-2005年那時, 桌上電腦的替代品,已經慢慢有了一些先驅,除了人人羨慕的手提電腦外,最牛氣的,就是掌上電子助手,統稱PDA。其中日本索尼的產品,和美國Palm公司的產品最流行。當時有許多人手上已經有了那種叫Palm的PDA,裏面可以看電子書,玩遊戲,和各種軟件,是今天智能手機的老祖宗,只是屏幕不大,也沒有無線網絡而已,但各種Palm格式的軟件非常多,移動電腦的概念初具規模。我印象中也隨大流,先後買過Palm IIIe, Handsprint,Handera,和Compaq的iPaq,其中以微軟的PocketPC操作系統最爛。在我心目中,Unix/Linux總是比微軟視窗操作系統完美。

    那時的蘋果公司的總裁史蒂夫.喬布斯,也就是喬幫主,一口氣把三個改變人類的產品搞上去了。先是出了一款電子音樂播放器,叫iPod,把所有光盤的唱片一網打盡,音樂工業就改成了數碼音樂銷售生態圈。不多久,可愛的平板電腦iPad,做得比同類產品又漂亮又實用,一口氣把手提電腦的市場占領了一半。再沒兩年,出了iPhone手機,頓時全世界狂賣,真是把加州的蘋果公司,變成了金山銀山,一般人做夢都想不到。蘋果公司的市值曾超過6000億。這樣,音樂工業,家庭電腦工業,和手機工業的龍頭交椅,就歸蘋果了。

    電子書籍方面呢? 則是亞馬遜公司和索尼公司的天下。索尼是硬件制造非常棒的老牌公司,電子書讀書器,做的非常漂亮,可以與iPad媲美。我當時差一點投資買他們的產品,因為太喜歡了,現在想起來,還有些僥幸 (硬件軟件比起來,還是軟件更重要。)可惜Sony沒有網上書店,和豐富便捷的圖書內容,雖然有谷歌的軟體,硬是輸給了後起之秀亞馬遜。後者是做網上書店起家的,那老板貝索斯還真賭了一把,結果贏了市場,現在基本上做穩了龍頭老大地位。

    亞馬遜贏的有點懸,其中有原因。還在2007年,蘋果公司如日中天之時,亞馬遜剛推出它的第一代電子書Kindle,喬布斯就好好地嘲笑了一番:“產品好壞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人們已經不再閱讀了。”喬幫主這麽說。電子書籍的市場好不好,誰也不知道。商人們想,普通人早習慣了用音樂、遊戲和上網來打發乘車、堵車、等人的無聊時間,還有誰會喜歡閱讀?

    競爭市場也很激烈,除了亞馬遜,在美國有最大的實體書商店巴諾,還有谷歌,也出了很好的產品。亞洲呢?富士通、中移動、華碩、三星、華為、微星、方正、漢王、翰林、易博士各家電子書商來勢洶洶。終於,拜托經濟危機沖擊之下,全球消費電子市場的持續萎靡,電子閱讀器市場則每年保持124%的增長率,在2013年底突破25億美元市場規模。這塊大肥肉,可以讓商家們大打出手,盡情瓜分了。這次喬幫主的預測倒是算了個空,很快,蘋果公司失去了喬幫主,終於沒有把書籍市場也吃進去。

    國內電子書的市場,由於內容資源的匱乏,讓廠家對正版版權的保護無從談起。而在美國英國,無論喜愛看書的人,還是電子書的版權,都有很正規的市場。亞馬遜的老板便開始顛覆圖書銷售模式。首先,他發現讀書人對書籍本身有著難以割舍的熱愛和依戀,他們“本能地排斥在電子屏幕上讀書的感覺:手機屏幕太小,讀完一本書絕對是忍受而不是享受;電腦屏幕雖然大,但外界光源直射時容易反光,而且短時間閱讀就會令眼睛疲勞。”(註1)於是,他選擇了盡最大可能保持讀書器與傳統書籍的相似。

    竞争市场也很激烈,除了亚马逊,在美国有最大的实体书商店巴诺,还有谷歌,也出了很好的产品。亚洲呢?富士通、中移动、华硕、三星、华为、微星、方正、汉王、翰林、易博士各家电子书商来势汹汹。终于,拜托经济危机冲击之下,全球消费电子市场的持续萎靡,电子阅读器市场则每年保持124%的增长率,在2013年底突破25亿美元市场规模。这块大肥肉,可以让商家们大打出手,尽情瓜分了。这次乔帮主的预测倒是算了个空,很快,苹果公司失去了乔帮主,终于没有把书籍市场也吃进去。

    国内电子书的市场,由于内容资源的匮乏,让厂家对正版版权的保护无从谈起。而在美国英国,无论喜爱看书的人,还是电子书的版权,都有很正规的市场。亚马逊的老板便开始颠覆图书销售模式。首先,他发现读书人对书籍本身有着难以割舍的热爱和依恋,他们“本能地排斥在电子屏幕上读书的感觉:手机屏幕太小,读完一本书绝对是忍受而不是享受;电脑屏幕虽然大,但外界光源直射时容易反光,而且短时间阅读就会令眼睛疲劳。”(注1)于是,他选择了尽最大可能保持读书器与传统书籍的相似。

    “我要的是一本書,而不是一臺電子設備。”貝索斯選擇了尊重傳統。在日光下不反光,在暗處不晃眼,紙張的紋理和油墨的凹凸感,Kindle保護了傳統的閱讀習慣,改進它而不是取代它。和幾乎所有新潮電子設備相反,Kindle的設計出發點不是創新,而是盡量模擬傳統紙質閱讀的體驗,它的外形和重量都與一本平裝書相仿,設計簡單樸素,更采用了數字墨水(E-INK)技術來還原紙張和油墨的亮度和質感。屏幕本身不發光,不會刺激眼睛;頁面顯示後如不翻動,並不耗電,這又解決了待機時間問題。

    Kindle在閱讀體驗方面第一次達到了接近傳統書籍的驚人水準,更大的誘惑是,你可以在美國境內的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9.99美元的超低價、在60秒內買到任何想看的書。圖書還不是唯一,Kindle還能提供 《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福布斯》、《時代》等報刊的訂閱及無線下載服務。它甚至還把大量獨立作家、博客寫手網羅進來,並催生了一個新的創作群體。就連恐怖小說之王StephenKing也開始獨家在Kindle商店發行新作。

    於是, 可供Kindle用戶下載的數字內容增至幾十萬種圖書、幾十種雜誌和種報紙。它的火爆,使與之合作的移動運營商Sprint也受益匪淺,這個將硬件、龐大客戶群和電子圖書銷售融為一體的終端產品,已經發展出一個通過無線網絡提供數字內容的新市場。(註1)

    Kindle經過幾番激戰,終於靠著強大的硬件,軟件,生態圈,在2013年達到了45億美金收入,賣出去超過兩千萬臺。這下,連學校教科書也開始用Kindle支持的格式了。亞馬遜公司靠賣Kindle讀書器,再加上平板電腦KindleFire,加上電子商城裏的百貨,正創造一個巨大的帝國,要把零售商沃爾瑪,和傳統書店的消費者,一起通吃了。

    註1.電子書世界大戰,http://www.nbweekly.com/news/business/200909/10540.aspx

    徑幽軒,書旅

    20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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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rantie:作者爱读且能写,难得难得👍
        如文中所言,我就曾排斥电子书多年。不料,一则老年眼花,页面可以在屏幕里放大; 二则阅读器功能进步,划重点加批注都已解决。近几年,我老人家走向了反面,每读先找电子版,下载不到才买纸质的了。此即: 时代比人强之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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