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自己感到最無可奈何的兩件事。一件是衝動,一件是懶惰。第一件事情我試著去壓制,總是失敗。第二件事情我時常去激勵,偶有成功。其實我是很喜歡我的第一個缺點。本身是個沒什麼追求的性子,就因為那一點衝動,人生就多了好多窟窿透出一點光來。有些行為我連我自己都覺得害羞,但就著心頭上的那點火星,它就突然迸發出來。我的憤怒、無奈和歡喜,就那樣炸裂開。小時候可不是這個樣子。今天在微博看到一個話題#說說你最委屈的一件事#。我想到小學時,有次在數學課上講小話,被那個胖墩墩的看上還有些和善的老女人喊到後面去罰站。共同受刑的長頭髮小女孩在教室另一端抽泣,前面的同學頻頻回首。我默默的把準備伸出去拿筆的那隻手又縮了回來。之後的體育課她可以去,但是我卻要在辦公室和一幫男孩子站在牆角。還被老師喊去幫她洗髒布、擦桌子。擦完桌子她才放我走。我從教室去往操場的路上哭了?還是沒哭?我也不記得。好像同學們都在安慰我,我不太記得了。說到「委屈」 我第一個就想到這件事。誰沒受過委屈?但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這件事。我還因為上課借給同學修改液被叫去「喝茶」。因為忘記帶作業被老師用圖釘恐嚇。因為想去新食堂溜達撒謊裝作寄宿生而被威脅叫家長。我一直很乖,所以犯過的這些錯在我的記憶裏一直如此的清晰。那個時候我想不通我哪裏錯了,為什麼要被罰,但是我也裝作認錯,在老師面前好好懺悔,爭取原諒了。可是我現在不想這樣,就算是我錯了,我也想知道為什麼,而不是像那樣稀裏糊塗的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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