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不识字 何故乱翻书(原文章标题)
文/方言
韩儒林先生说“板凳要坐十年冷,文章不著半句空”,这倒让我想起了一开始接触写新闻时,心里的那份儿别扭—明明没有的事儿非得写成是有,明明很小的事儿非得写成是很大,明明没有实际意义的事儿,非得写成是意义非凡。其实说穿了无非是曲意逢迎罢了。所以那时候很抵触写那些东西,偶尔读到有些骨气的文章则忍不住拍手称赞。我这个连书都不曾读十年的人,更别提坐十年的冷板凳了,却也还知道甄别好坏,现在想来是刚走出大学的校门,书生意气的缘故。
要说佩服,我倒真的是佩服一个叫袁文逸的战地记者,2011年的利比亚战争,袁文逸第一次触碰到战地报道,在利比亚待了119天,走过了所有的主战场。“我不会忘记这样的采访经历:几个米苏拉塔过度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把我们带进办公室,复印了我们的身份证件,叫阿布写下这样的承诺书:“我,班加西人阿布杜拉,带领中国记者袁文逸、李彦君、韩明龙进入战区采访。如果发生一切意外,包括死亡、受伤、失踪,我们将自行承担责任”当时我就想,这便是传说中的生死状吧。作为一个记者,能签这么一份协议,这辈子倒也对得起这份工作。”她在自己的博客里这样说。
我们大多数人都不用去签那样的生死状,也没有去报道那些枪林弹雨的机会,却提起笔来就去写新闻,写消息,通过各种各样的内部渠道发表于报端,一方面是要完成工作上的任务,另一方面,当报纸放于案头时可以凭那巴掌大小的版面沾沾自喜——看,这是我的大作。大概一年前吧,收到一本个人文集,翻开一看才得知是一名从事新闻写作三十年之久的老前辈所有的文稿大集合。不得不承认前辈毕生心血都用来浇灌这一本厚厚的书了,能整理出版于个人来说也算是个里程碑式的总结,可是于我这位年轻的读者当时来说,却没有丝毫的意义,远没有《读者》的一篇怀旧小文来的更实在。
相信很多人,都曾尝试着写甚至写出了很多足可以发表的文章,其中山水壮阔有之,离愁别绪有之,怀念过去有之,可怜的是在日后的琐碎而充满欲望的生活中将自己当初的那份情怀磨灭了。我的很多学中文的同学在大学的时候写的文字都才气纵横,虽不能算是指点江山,却也算得上是激扬文字,毕业后却费尽思索为某领导写发言稿,苦心琢磨为正牌日报攥消息去了,把当初那一点点的灵气,才气都抛之脑后,这样的后果是,再过五年可能多出来一个办公室主任亦或宣传科科长,多年后也可能将自己的文稿整理出版,扉页写上请某某人雅正的字样束之某领导、同事的高阁,却永远也不能发自内心的说,我这辈子写的东西,都对得起我自己了。
写,是一种情怀,或者说是理想。当我们写出来的东西再也不符合我们当初喜欢文字的初衷,当我们也开始向单位的上稿任务妥协的时候,是不是也应该去思考文字、文章到是用来传递信息的,还是用来迎合领导、完成任务的;是不是也应该去思考,你所写出来的东西,是用来表达个人情趣志向的,还是只要见报就可以放于案头沾沾自喜的。“行世者必真,悦俗者必媚,真久必见,媚久必厌,自然之理也。”
要么去写工作中的稿子,不要以文字的爱好者自居,这样既不至于挨领导的板子,也不至于让“看读者的人”嘲笑,皆大欢喜。要么就将工作中的稿件和个人的才华分开,去写工作的稿子就用排比、列套话、颂政绩,写自己的文字的时候则把这一套俗气统统丢到脑后,起一个笔名,说一点真话,诉一点真情。我之所以说要起一个笔名,是因为有了笔名,真人就可以匿了,沾沾自喜也是你一个人的事儿,不必受人诟病。
多一点灵性,多一点洒脱,再多一点骨气,再去写东西,再去出书,虽然注定要辜负“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样的大追求,大志向,却多少可以保留些做人的风骨,足矣。少一点条框束缚,少一点观点顾忌,少一点阿谀谄媚,再把自己的文集拿给别人雅正,虽然不比林语堂所作《不要取媚于世》一小文而丰子恺配之以图,却多少可以咬住些文字的尊严,也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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