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读毕飞宇的《雨天的棉花糖》,自己能力所及的是—记住了大概故事情节,了解了故事的人物形象的初步框架。对于其他更深层次的一面,往往是望尘莫及啊!
它开头代入了这样的诗句“如果我不能做我想做的事,那么我的工作就是不做我不想做的事情,这不是同一回事,但这是我能做的最好的事情。”这不就是说的是主人公红豆么?最显著的一件事莫不过于参军了。红豆是像极了女孩子的男孩,号称小丫头片子,他喜欢拉二胡。但他却不能做他想做的事情,而在父亲的要求下被迫参军。
红豆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所以他在战场上的表现是胆小和畏惧的。因此,在战场上的所见所闻也就变成了他难以跳跃的往事。他一开始被当成了“烈士”,作为有强烈英雄主义的经历的其父来说,自然是无比自豪的。后来他又平安的回来了,有的人说是当了汉奸,有的人说是当了俘虏,总之是回到了他的生活圈。
可是他的到来没有引起人们的愉悦心情,所有描写他回到之后的场景的词语和色彩都是低沉和黑暗的。尤其是其父对他到来的让他弄丢了此前的自豪感。
这对他来说是多么不公平啊!
于是,从战场回来之后的他陷入了自我否定的漩涡之中。在种种“斗争”之中,他的内心便再也无法宁静——在二胡的身上看见蛇的影子和声音;在和曾经的暗恋对象相处的过程中发现了自己的性无能(当然这是我没有看出来的,我是从别人的分析中得到的,在此提入我的读后感之中,是为了警醒自己看书的马虎。)等等。
这部小说演绎了红豆从简单、纯真到疯癫和痴傻,以及到最后的死亡的人生过程,见证了他不能做自己的悲剧的一生。
《雨天的棉花糖》让我不禁好奇它的名字。“棉花糖”是把糖加热以后膨化而成的,但是它一遇到水就会融化。原来,题目已经告诉了我们一切。谁都想做自己,可人生总有些现实和命运的违背,红豆注定不能做自己,因为人生的路要走下去,和棉花糖要被人们吃掉从而实现价值是一样的,最终的命运也和棉花糖遇到雨水异曲同工。
总的来说,虽然它的叙事是跳跃性的,增加了阅读的困难,但是,留给读者更多价值的是它的文字和文学的美。法国知名出版社的主编何碧玉感动于《雨天的棉花糖》说:“一读就觉得写的太美了,于是决定要译下来,而且要亲自译。”对于红豆,希望现代青年的我们能有所借鉴,在坚持做自我、不忘初心的同时,能有更多应对这个社会的心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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