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学习奇葩说里的詹青云的《正义与现实:像律师一样的思考》,网上有一篇《寒门女孩詹青云:拒绝北大,贷款100万上哈佛,今就职顶级事务所》,可以了解一下詹青云的个人经历,学习经历。
还回到《正义与现实:像律师一样的思考》,主要讲她在美国哈佛大学学习法律,对比大陆法系与海洋法系。
大陆法系国家包括欧洲的法、德、意、荷兰、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和拉丁美洲、亚洲的大部分国家。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为法律的主要构成部分,法律条款明确,在实行过程中较为机械,采用的是列举制,明确规定什么能做或不能做。
海洋法系,以英国为代表。英国的法律体系是在英国历史上,通过漫长的历史形成的,使用这个法律体系最大的国家是美国,所以海洋法系被简称为英美法系,这个法律体系也叫做普通法系,也叫判例援引法系。判例援引,就是这个国家历史上有没有宣判过类似的案子,只要有,就可以把历史上的判例作为法律依据来量刑。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什么叫根本,就是应该是一个公理系统。公理是基础,是基本立法原则,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平面几何那五条公理就是原则,不证自明的。其他的法的是不能违宪的。就有一个违宪审查。
为什么要有批评的自由。因为一个系统如果封闭的话就会熵增。光听赞美的声音,就是袁世凯最后一个人看的报纸。听不进批评,最后只能83天的结局。
批评你的人是希望你好,不是想打倒你,抢你的饭碗。
美国总统有两项能力,一个是演讲,第二就是听取别的人意见。只能全面的获得信息,通过自己深刻的思考。提出自己有见地见解。正如字节跳动的张一鸣说的“要有有远超他人的认知。”还要像左晖一样,做难而正确的事情。
希望中国教育能够扩大学生的知识面,不光光学那些考试的内容。把一个人学着学着学成一个狭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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