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舍友对各类选秀很感兴趣,昨晚一道回宿舍路上,她说自己的一条评论突然被赞了好多而且有人私信她,有夸她的有骂她的。她说自己就是发个看法而已,没想到这么大反应,网络真是神奇。我只是告诉她,网络上这样的论战没有任何意义,还是不要沉溺其中,好好享受三次元不好吗?
过去自己也总是观察这些现象,网络上的各类人群的声音、冲突、舆论风向的急转都是非常有趣并且值得思考的社会现象,可能也是必须解决的社会问题,毕竟时代的脚步不断前进,很有可能网络、互联将进一步加大。
匿名化与言论自由的共存对网络社会建设有利吗?如何定义诽谤与侮辱?我们要不要借鉴一下西方“政治正确”的反例?网络人格作为完整人格的一部分应如何负法律责任?网络法应当解决的是什么问题?用法律约束更有效还是用公约约束更有效?有惩罚就一定有效吗?究竟是网民还是运作其中的资本更应该为乱象负责任?
从书本里所学,小时候天真不懂事,总以为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各自不断追求理想的美好生活、相互帮助是社会日常,如今看来这些皆是触不到的奢望。就像《觉醒年代》中陈延年提到的无政府主义一样,那是一种理想化的构想,但离现实太过遥远。
走这么一遭,明白了人与人之间的差异会有多么大,沟通与疏导必须因人而异,但法律与大纲必须能够包容万象、成为一切的基础。推行工作、即使是高尚的工作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因为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看到上层建筑的初心、拥有广大视野,这就导致基层工作必须以因人而异的沟通和因地制宜的策略展开。
我又在想什么呢?好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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