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典》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2.例:无论婚外情人为被保险人还是受益人,均不能给婚外情人投保。(据《民法典》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3.例:未出生的宝宝属于胎儿,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不能成为被保险人。(据《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4.Q:为什么买保险时,8周岁是个分水岭?
A:这源于《保险法》和民法典》的双重规定。(关联法条:《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际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表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5.Q:父母去世,谁能为未成年孩子买保险?
A:父母去世后接替父母担任未成年孩子监护人的可以为未成年孩子购买保险。 (关联法条:《民法典》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6.Q:遗嘱指定的监护人,能给未成年孩子买保险吗?
A:可以。(关联法条 同上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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