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劳动者因公受伤,但因故本人没有在1年内提起工伤认定,企业也没有在30天内提出,最后因超期未提出而得到不予受理工伤的决定。劳动者仲裁申请按照人损评级支付工伤赔偿,能否得到支持?前提:企业不认为是工伤。
了解案情后,广东省做法是未经工伤认定,申请无事实依据,仲裁委依法会驳回请求。下一步会去法院申请人身损害赔偿。其他地区做法不一。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 》4.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建立工伤保险关系,且用人单位以及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均未在法定期间申请工伤认定,以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劳动人事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应驳回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的申请或起诉,并告知其可另行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但用人单位对构成工伤无异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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