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次去同学家拜访,同学老妈张阿姨说起一件事。说西边隔壁的老邻居搬走了,房子租给了一对年轻夫妇。
由于这是老式的落地两层房,南面有个带围墙的小院子。同学老妈在二楼能看见曾经在小院子里的邻居夫妇。
这对年轻夫妇约三十岁左右,男的身高一米七三左右,长得挺帅气的;女的比较漂亮,一头披肩发,身高一米六左右。平时夫妇两人白天几乎不露面,也不做饭。早上六点就出门,一般都是晚上八点以后回家。
她觉得奇怪的是,他们夫妇经常不住这里,似乎一个星期也只住一两夜。我说现在上班的年轻人都比较忙,哪里像同学老妈天天呆在家,邻居夫妇的生活节奏快,也比较辛苦,没有什么奇怪。
过了几个月后,我在路上遇见张阿姨。她一脸神秘的对我说:“你还记得我说起过邻居的夫妇吗?”
“我记得,不就是一对年轻夫妇吗?怎么了?”我说道。
“他们应该不是夫妻,”张阿姨说,“我前几天跟孙子在公园玩,遇见那个男的,他挽着她老婆的臂膀在散步,她老婆挺着大肚子,怀孕了。”
“这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啊。”我说。
“她老婆是另一个女人,不是和他一起住在我邻居的那个女人。”张阿姨说。
“哦,有这种事!你认错人了吧?”我说。
“绝对没有!那个男的看到我一下子就转过脸去了,似乎有些难为情。但是他挽着那个怀孕的女人,样子比较亲密,绝对是他老婆。你说一个年轻男子会和一个不是自己老婆的年轻女子一起散步吗?”张阿姨说。
“这个怀孕的女人漂亮吗?”我问。
“一般般,没有住在我邻居的那个女人漂亮。”她说道。
“那怀孕的倒是可能是他的老婆。”我说。
“你说这都是什么事啊,现在的年轻人真的看不懂。自从公园那次遇见后,他再也没有住到我邻居了,和他住一起的那个漂亮女子也没有来过了。应该搬走了。”张阿姨说。
我不知道说什么,看着张阿姨远去的背影,我觉得她就像传说中“朝阳群众”,有时候群众的眼睛真的是雪亮的。
像我这样匆匆忙忙的上班族,除了单位的事情和手机里的新闻,对于自家周围的一切反而知之甚少。
如果有这么一对青年男女与我比邻而居,我估计就是住上十年,我都不一定知道他们是谁。我到现在都搞不清,我的邻居一星期住几天 ,反正我也是难得一个月遇上一次邻居开门。
现在生活节奏加快,商品房的结构又缺少邻里接触的空间,相互之间的联系很少,也缺乏了解。我越来越觉得,“群众”能发现一些我们发现不了的事物,不是因为他们的眼睛有多亮,而是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去关注周围的事情 。
至于张阿姨的那对邻居,我不想多说什么,她看见的也许是表象,具体发生了什么我们一无所知,事情或许跟她想的完全不一样。不管怎么说,存在的事情总有它存在的合理性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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