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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八部门出实招助推“个转企”

河南八部门出实招助推“个转企”

作者: 产经纵横吴建有 | 来源:发表于2018-07-26 14:56 被阅读0次

    2018-07-26 14:061

    河南八部门出实招助推“个转企”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网 日期:2018年7月26日

    本报记者 吴建有 通讯员 陆诗秦报道

    字数:1040

      近日,河南省工商局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省政府金融办、中国银监会河南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等八部门,出台了《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为小微企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推进全省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为小微企业工作(以下简称“个转企”工作)。

      根据《意见》,全省各地有关部门将结合产业特点和市场主体实际情况,确定行业、条件和标准,在已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中,以不低于10%的比例建立“个转企”培育清单,建立转前、转中、转后服务保障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实现本年度转型4万户、2020年前累计转型10万户的工作目标。

      据了解,《意见》规范了培育标准:培育清单范围为2018年3月8日前登记在册、并且未被标注为异常状态,规模较大、经营良好的存量个体工商户;经税务机关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纳税的个体工商户优先列入清单;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在10人以上的个体工商户优先列入清单;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其他应被列入清单的个体工商户。同时,要求工商、税务、人社等部门要根据本单位职责,对本地区个体工商户进行调研摸底,参照标准确定“个转企”的重点培育对象,共同协作建立“个转企”培育清单,推动达到小微企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全部转为企业。

      此项工作中,工商部门的具体职责是,开通“个转企”工商登记绿色通道,“个转企”按照变更程序办理,实施“先照后证”,同时出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证明》,为其办理税费减免、财政奖补、资产过户、权证变更等事宜提供证明;放宽“个转企”名称登记限制,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影响其他企业名称权的情况下,转型企业可最大限度保留原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特点;将原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信息与升级后企业档案合并保存管理,保留主体资格的延续性;简化“个转企”行政审批手续,原个体工商户涉及保留许可经营项目的,“个转企”后其投资主体、经营场所、许可经营项目不变的,登记机关先行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后,企业凭工商部门出具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证明》向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延续认可转型前获得的荣誉信息。转型企业原则上可保留转型前个体工商户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荣誉授予部门应予认可。转型企业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招投标项目资格的,转型前个体工商户的成立日期、经营数据等条件,原则上可以延续至转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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