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写字,有史以来,书写无非是两条主线:
其一,强调以规则为先的书写方式,如欧、颜、柳、赵的楷书,王義之的行书,他们的字形、结构、撇捺、点划,工整规范,以工为基本特征。工整之中求变化,工整之中找特点。
其二,强调以自我本心为出发点的书写方式,同文人画一样,兴致为先,以抒发情绪或情致的表达为主。如当代有争意的丑书、射书、历代有代表性“丑″书,在碑体、隶书中都能找到痕迹,本性为之,规则次之。
前者在书坛占有主流位置,后者一直贯穿书法的历史,丰富着书法的视觉语言。
前者有规则可循,便于识别,便于传承,信徒众多,影响广泛。缺点是匠气重,工于技巧。
后者的发展,有后来居上之势。没有电脑之前,规范的手写便于交流识别,电脑时代之后,书写的主要功能,不再是满足于交流,作为一种个性的诉求走上前台,逐步成一种独立的艺术形式。
宁静致远 淡泊言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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