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我一直穿不合脚的鞋。我一直有个习惯:买的鞋子不是比我脚小一码,就是小两码。
今天,我终于牙一咬,心一狠,把不合脚的鞋子全部收拾了出来。五六双鞋子,先是让室友挑,挑剩下的再捐出去。
很久之前,我没相过改掉买小鞋的习惯。每天穿挤脚的鞋,我的脚趾都变形了,大脚趾弯曲成丑陋的模样,脚趾甲也变黑变厚。每天,我走的每一步都带着疼痛,我甚至连跑步穿的运动鞋都会买的有些小。
我那么执着穿小鞋,是因为我的脚四十码大。大丑了!许多设计好看的鞋子款式扩大到四十码都丧失了美感。很多时候,那些我找不到码数的鞋子穿在他人的脚上是如此地闪耀。我也想穿上好看的鞋子。
渐渐的,我明白自己对鞋码的执念,不是因为对鞋子的美有追求,而是因为对自己的不满。我厌恶自己身体,人为它每一处都透着不美,而能被外人看到的,除了手和脸,就是脚。我在想,自己在他人眼中就是一个小短腿配上香港大脚,驼背配上异常扭曲的五官。这一副模样,实在一眼难尽。我接受不了,所以不停地苛求,拒绝照相,拒绝穿四十码的鞋,拒绝站在很多人面前……
而今天,我扔掉了不合适的鞋。在上一学期,我已经慢慢地在买鞋上做出了调整,不再束缚脚。我想,也许这就是我开始接受自己的信号。那个我鄙夷、贬低的一文不值的自己,正在被我一点点的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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