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过后,北京的天气便开始正式进入雨季。阮阮也将近一个星期没有找她,不过这样也好,时间充沛,长时间以来被编辑洛洛催的稿子终于能在承诺六月不失约了。
谁说我是迟到大王,这次偏偏要跌破你们的眼睛!
透过玻璃窗,黎欢品着刚泡好的毛尖,默默俯视街道上执伞的人群,络绎不绝的不同颜色的伞面,这座城市,每天那么多人背包来寻找所谓的机会,可又有多少困在其中的人,内心却想逃离此地,只为呼吸一口新鲜的空气。雨滴淅沥沥敲打玻璃的声音,连房间内都感觉有种洗涤后的清冷。
放在桌上的手机突然震动,她放下马克杯,慢慢拿起手机,微微一愣,随后眼窝泛酸。
一棵青葱茂盛的大树下有个长椅,旁边还有个蝴蝶飞来。千年不变熟悉的头像,微信上显示加好友的信息,备注是最近好吗?
其实这将近快一年来的时间里,张迦南不是没有联系过她,三月二十七号的短信,七月一号加好友的信息,十月十三号的短信,加上这一条,总共四次了。
当理性跟感情陷入搏击的困境时,每次她的理智总是要占上风,她不是没跟张迦南生活过,那时的生活细碎如电影片段般毫无预兆地再次袭来,尔后,她很庆幸,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陷阱。
她的住所不大,一室一厅,好在干净整洁,一眼望去最吸引人的,无非是书柜上早已挤不下的书,还有阳台那的各种花草。小到多肉吊兰,大到比她还高的葵树,微弱的光线照着这些植物上,有些随季节开花,像此时的百合,有些便悄悄然已过了花期,安静吸吮着土壤的水份等着下次花开。黎欢半弯腰拿起角落里的紫色小喷壶,转动前面,一个一个挨着喷洒,无意间她发现本以为不会成活的芍药现在竟不知不觉长出了新的绿叶。
当初买它时是奔着花盆去的,却在过花市时,不远处听到了卖家的一句话便决定带走它。
这是芍药,开花时是白色的花瓣,它还有一个名字,将离。
将离,将离,她轻轻抚摸上那嫩绿的枝桠,蹲下身柔情地望着它,谁都不知道我买下它那刻就像是给自己买下了一个秘密。
忽然,黎欢想起跟张迦南最后一次见面,也是在差不多这个时候,年初,街上的人很少,公交车也是空荡荡地俨然没了往日挤都挤不上的情况,那天还没进小区她的右眼皮便一直在跳,像是在预示着她什么。
山雨欲来风满楼,果不其然,那次根本都称不上是吵架,但张迦南的态度已经让黎欢深深觉得这段感情真的气数已尽了。相较于平时激烈的言辞,张迦南如今面不改色地坐在沙发上,眉目稀疏,拿着遥控器换台时反问她,随你,你什么时候走都行。
她本该生气,应该掐着他脖子诉说这些年她为他付出的种种心酸,忍受过多少眼泪,可在那时,她脑海里忽然想起了乡下平日沉默寡言的大伯,他在饭桌上对连续好几次都相亲不成的表姐说,当男人有钱有势有选择后,主动权当然就在他们手里了。
权力更迭,围墙坍塌,人情世故,所有的东西都几乎以光速般的时间变化着,她不是不懂这些,只是没有想到眼前这个男人,她从十七岁就认识,不是没有一起吃过苦,可现在怎么就变地跟大街上陌生人一样,变成了最开始讨厌的那种人了呢。越是脑袋晕眩越是要釜底抽薪,不到二十分钟便匆匆收拾了行李,唯独没拿的便只有一株仙人掌了。
决绝的关门声,她知道,这个房间,小区,地方她永远都不会再来了,有些东西到头来还是被时间的大风冲散了,曾以为孤寂的人生相拥则暖,而现在只留下貌合神离的假象又有什么用,自欺欺人罢了。
黎欢不知道该打电话给谁,一个人就那样拖着行李出来,像个被一脚踹开遗弃的流浪狗。后来那天还是下雨了,天空雾蒙蒙的,印象中是比现在还要凶猛。
思绪飞乱时,手机屏幕再次亮起,阮阮的名字赫然出现。
“出来逛街吧,黎欢,”那边的声音有些嘈杂,像是她正在马路上开着车窗,风呼呼灌进来的混合声。
“我不在的这几天你肯定又是一个人在家闷头写稿子,没有地震绝不出门,饿了点外卖,困了就睡一下午是吗?”
黎欢看了眼垃圾桶里的剩下的饭盒,汕汕地笑了,“你这样说会让我以为你在我家按监控了呢。”
“拜托,你这种不爱社交,连三点一线的地方都谈不上的,我只要动动我机智的大脑,当然就清楚啦。”
“你厉害好了吧,阮大小姐。”听这还能相互调侃的语气,应该是最近心情调整的差不多了,于是,黎欢顺着她的好心情继续,“可你知道现在下着雨了吧,你...”
还没等她说完,阮阮便笑了一声,接着是两声滴滴车锁。“我已经到你楼下,你可要麻利点啊,不然我就攻上去了。”
挂断电话,隔着屏幕,她仿佛都看到了阮阮露出小虎牙,一身简洁的T恤牛仔正神气十足地向她走来。不由自主地抓了抓头发,早上一觉醒来都没有梳直接拿了个黑皮筋就绑上了,时间不多了,她一边进卧室翻衣服一边想,为什么每次阮阮来都搞得我这个主人这么紧张,怪只怪阮阮的气场太强大了,每次到商场都像是在逛自己家的菜市场一样,既要新鲜美味也要进口保质,买回去一堆自己还不一定吃上一口。想想这,如果自己再不好好打扮,根本连旁边的绿叶都算不上。
出来时外面已经是华灯初上的绚丽景象,上高架桥,阮阮随口问她有没有想听的歌,她慵懒地回答没有后把手臂挡在车窗上,只顾着看路上的街灯,风吹散了她额前的发丝,昏黄的灯光摇曳在她年轻的脸上,不知不觉她来到这个城市都快两年了,洛洛在微信上跟她留言下个月十六号是杂志十周年庆,公司也想趁此打响知名度,决定在一二线城市都走一圈,每个作家都得抽出时间至少来参加其中一场。
作家?像她这样每期漂浮不定上稿的人何以跟这样的名字沾边。黎欢看完后把手机直接扔到了包里,眼眉皱成了一条线。说实话,她在公司是属于合作的关系,本就是三流写手,连个长篇都未曾写过,都是些维持糊口的短篇而已,就算过去了也是凑数镇镇气场的,公司佼佼者众多她会站在一旁的边上,即便这样认识她的还不一定有呢。现场肯定又是拍照又是拍小视频的,人多场面上又不好意思拒绝,而面对真正的作家大咖,到时候她就会格外更加不好意思。
她太了解自己了,不喜欢拍照,不适合在大场合露面,推杯换盏,统筹交错。此时的黎欢脑袋里只想着到底如何拒绝洛洛才不至于让她在公司为难。
阮阮正听着英文版的离家五百里,看了眼面露愁容的黎欢,想了想,算了,那件事还是别告诉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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