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痞过招

作者: 孤峰散人 | 来源:发表于2018-04-20 13:10 被阅读7次

    我的家乡是一古镇。䢀隆六下江南,五次驻足此地。因此而建一处行宫。行宫是北京故宫的缩小版。北京故宫为一,它为二,却再无第三。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之地。

    小镇自古以来,南船北马、热闹非凡。江东子弟多才俊。如浩浩大运河,龙鲤畅游,亦有王八橫行。

    文革中就有几个地痞、无赖在古镇横行霸道。

    镇东首有一胖子。时年四十有余。浑身油光发亮。夏日喜好只穿一件大裤衩。故乡人的大裤衩裤筒极宽,与那苏格兰裙裤有一比。而且不用裤带,两手一拽,顺势挽起,成了。不用担心掉下来。可这大裤衩挽在胖子的肚皮之下,不免让人觉得它会随时随地与胖子硕大无比的肚皮脱离。可小镇的人说从未见胖子的大裤衩脱落掉。

    胖子的大肚皮是腆着的,而且走路是横行的。

    所以,大裤衩不会掉下来。

    这胖子的外号叫“死不怕”。平时欺行霸市。遇到较劲的,他肚皮一挺,两眼一翻:

    我死都不怕,还怕你?

    是个没人敢惹的主。

    话说镇西首,有一瘦子。不知什么时候、什么地点、什么师父,授传他一套武功。平时极好舞枪弄棒。号称罗成再世。这瘦子同样了得,只要和谁闹不开心。他磨的铮亮的红樱枪刷地一抡:

    信不信?我一枪搁倒你!

    这瘦子的外号叫“一枪倒”。

    一个是东霸天,一个是西霸天。平时井水不犯河水。各守地盘,倒也相安无事。

    到了文化大革命时光,关系到路线之争的每时每刻、角角落落。这事儿也就来了。

    死不怕胖子参加的是红风战斗兵团,一枪倒瘦子参加的是鬼见愁司令部。而且这一胖一瘦都是骨干,都是冲在第一线的哼哈二将。

    这红风战斗兵团与鬼见愁战斗司令部在小镇上争的死去活来,互相之间杀红了眼。谁也不能占下风。

    这天,二人不期而遇。拿着小红书,双方嘴角白沫溅溢,唾沫乱飞。谁也不让谁。各自声嘶力竭地表白自己最忠于伟大领袖。

    首先瘦子不耐烦了:

    信不信?我一枪刺死你!

    这胖子也毫不示弱:

    我死不怕,还怕你?

    话说到这份上,已忍无可忍。双方已无台阶可下。

    瘦子二话不说。陡地一转身,往家奔去。取出红樱枪。嗖地一下,枪头直往胖子硕大无比的肚皮上那个小小肚脐眼上捅去。

    这胖子内心大叫一声“不好”,这小子玩真的了。

    说时迟 那时快,胖子转身就跑,瘦子紧紧跟上。

    浑身肥油的胖子如何跑的过轻胳膊轻腿的瘦子?眼看那铮亮的枪头,要扎进胖子肥大的屁股上。

    胖子此时油汗大出。今天躲是躲不掉了。立时心一横,转过身来喘喘地说:

    小子,来吧。老子死不怕。

    枪头正好刚触到胖子的肚脐眼上。

    瘦子楞了一下。

    突然大叫一声,四肢大字型,头朝天倒了下去。口吐白沫,两眼紧闭。

    有人说,当时瘦子羊狗疯犯了。

    而瘦子的妈妈说,我儿从来没有羊狗疯。

    瘦子是聪明的。流氓亦怕坐牢、一命抵一命。

    解决矛盾,有时需要一个急转变。

    这个课本上学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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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孤峰散人:谢谢九尾鹅关注拙文。从文革走过来的人,最知晓当时了
      • 九尾鹅:妙啊
        很有故事性,结尾虽然轻轻一点不过也很出乎意料
        最佩服是兄弟的勇气,敢拿文革当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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