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钱如何拒绝和借钱不还的风波再起。
有一条新闻消息如此报道:2018年,老张因做生意需用资金,向朋友老陈借款61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在2018年至2019年借款期间,老张以自己的一套房产作为抵押物对该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2023年,老张向法院起诉要求老陈配合其办理注销抵押权登记手续,并返还房屋所有权证。老陈要求老张先还钱。
最终法院判决:本案中,老陈未在其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现诉讼时效已经届满,故老陈需要配合注销抵押手续,并返换返还上述房屋所有权证。
这个世界上总是很容易出现感情敌不过金钱。
所以有人要借钱的话还是拒绝为好。就算是借给了别人,还是注意签订借钱协议或者合同,并在期间行使协议里面的权利,就算不行使,也要注意有催还款的证据,否则一旦超过诉讼时效(借款期满之日起三年),自己可就傻眼了。
另外说一句,如果借了钱,别人催的时候,还不还,真的挺不是人,人家在困难的时候帮助了你,人家遇到了困难,你不想办法还钱,则容易失去良心,良心这东西一旦失去一次,就很容易失去很多次,这样就很容易遭到反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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