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讲,能够让人上瘾的东西都是促进了人脑中多巴胺分泌的,比如甜点,比如爱情。
我从小一直很羡慕多才多艺的人,她们歌唱时鸟儿也相和,她们起舞时春风都驻足。而我,在尝试着学习了很多种才艺后,却又都一一放弃了。好在,我能够心平气和地看待自己与他人的差距,虚心承认自己的天赋确不在此。因为我知道,她们有她们的美丽,而我也有我的快乐。
那么我的快乐在哪呢?
我妈妈说,我还不到一岁时就能够自己看书了。那时候我只能坐着,却不哭不闹,乖乖地用小手翻眼前的幼儿画报。这给我父母带来了很大的慰藉,因为相比于同龄的小婴儿,抚养我可以说相当省力了。
上了小学后,我隔三差五往书店跑,看见书就想买。这导致我小学时就拥有了一书架的书。我幼小的心灵常常为自己拥有的“精神财富”而感到满足。但这时候的书主要以儿童书和漫画为主,只能满足一个小学生的好奇心和感官刺激,并没有对我的写作提供太大帮助。起码我在这个阶段并没有表现出太大的写作天赋,让老师和家长惊叹。
到五六年级时,我才学会了欣赏文字之美。我的文学启蒙是毕淑敏的《大雁落脚的地方》。犹记得初读时文字之美带给我的震撼。她的笔下,白杨树像一支支箭射向祖国的边疆,夜晚婆娑的树影像一只苍老干枯的手。我读了一遍又一遍,体会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快乐和惊喜。小孩子读书是全情投入的,不带有任何功利的目的,只是为了在文字中尝到生活的蜂蜜。
上初中后,我撰写文字的功力在同学中遥遥领先。每次阅读课,我的周记都会在全班朗读。我愈发醉心于文字,在别的同学打扮自己,尝试恋爱的时候,我总是在看书。虽然我没有什么朋友,但我还是自得其乐,因为我知道,我去过她们去不了的地方,在书中。
高中时,繁重的课业压力和复杂的人际关系消耗了我大量的时间。我看书的时间很少了,没有精力,也没有心情。但是我坚持着写日记。从高二开始,直到大四结束,我写了整整六年。
大学四年,我投身于各种活动和比赛中,希望能将前面十几年缺少的精彩一夜补回来。可是我很少觉得快乐。我想,真正的快乐不是声色犬马,而是专心于自己喜欢的事。到现在为止的二十几年,我最喜欢的事,还是写作。不为名利,不为钱财,单单是写作这一过程,就足够让我觉得快乐和沉醉。
这是我发表的第三篇文章,我想,我会坚持下去。感谢世界上有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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