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底前,各市(州)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行按病种收费,在本地区按病种收费的病种总数不得少于100个。”
日前,省发改委、省卫计委和省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加快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
按病种收费后就医更便宜
根据《意见》,医疗服务按病种收费是指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以病种的一次完整住院或日间病房诊疗过程为计价单位向患者收取的费用。
病种收费标准包含患者住院期间或日间病房所发生的诊断与治疗等费用:即从患者入院,按病种治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化诊疗最终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护理以及床位、药品、材料等各项费用。这个标准应该是接近合情、合理、合法的医疗成本消耗。
不包括:患者自愿选择超出本地区基本医保支付标准的床位费和超出测算标准的高值耗材。
按病种付费的特点是医疗机构的收入仅与每个病例及其诊断有关,而与医疗机构治疗该病例所花费的实际成本无关。
同时,同一病种在不同等级医院的收费标准应按照医院等级保持合理价差。
上面那段说得太专业,看起来有点头痛吧?
蜀叔用大白话举个例子!
假如你是省医保患者(在职),不幸突发急性阑尾炎要马上到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做手术,以前你知道会花多少钱吗?你肯定不知道,不仅你不知道,医院也不知道。
改为按病种收费之后,你只要被医生确诊是急性阑尾炎,就可以确认治疗费用。
▼以福建省为例
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有利于促进医疗机构建立合理成本约束机制,有利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诊疗行为,有利于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可能有小伙伴感到疑惑,就医费用真的会降低吗?
目前,按病种付费在多地已有试点。江苏、云南、江西、天津等地都有部分县市或医院已经实现按病种付费。
如天津市首批按病种改革试点涵盖老年白内障、冠状动脉搭桥术、鞘膜积液、卵巢囊肿、结节性甲状腺肿、急性阑尾炎、腰椎间盘突出症等常见的110个病种。据介绍,参保患者病种费用负担将整体降低30%。
年底前四川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按病种收费
《意见》要求,今年年底前,各市(州)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行按病种收费,在本地区按病种收费的病种总数不得少于100个。
那么,会有哪些病种?不同病种的价格如何查看呢?
相关负责人回答,“具体项目可在发改价格〔2017]68号文所列320项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的1010项临床路径中选择诊断明确、技术成熟、并发症少、疗效确切的病种,或已经开展比较成熟的日间手术项目,也可根据当地实际自行确定。未入径或符合退出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仍实行按项目收费”。
《意见》要求各地发改部门要按照“有约束、有激励”的原则制定病种收费标准,“要以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质量控制为基础,体现医疗技术和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并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上参考医院前三年各病种平均费用和临床路径科学测算,确定按病种收费标准,原则上实行最高限价管理”。
在实施按病种收费前,要将收费标准、临床路径和治疗规范、使用药品及耗材、符合规定另行加收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入和退出机制等告知患者。
所以,相比之前的出院结算,按病种收费是可以预先得知治疗费用,同时也可以避免“过度医疗”。
这项改革对就医人员来说确实是个好消息!
|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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