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诃夫有句名言:“简洁是天才的姐妹”。从中可以看出他对于文章简洁的追求,除此之外,他还在给朋友的信中多次发表同样的观点:“学着写的有才气,就是写得很简洁。”
1886年契诃夫写了篇小说《玫瑰色的袜子》。小说主人公索莫夫娶了个文化水平很低的老婆,但他并不介意。“怎么的?”索莫夫想,“想着谈谈学问上的事儿,我就去找纳塔丽娅。安德烈耶芙娜……很简单。”
但《花絮》主编列依金发表这篇小说时,自作主张在小说结尾处加了一句:“不的,我不去,关于学问上的事儿,我可以跟男人们聊聊。他做了最后的决定。”
尽管列依金是契诃夫的恩师,但契诃夫还是用幽默的口吻写信去表示了异议:“您加长了《玫瑰色的袜子》的结尾,我不反对因为多了一个句子而多得八戈比稿酬,但我以为,这里与男人不相干……这里说的仅仅是女人的事…”
契诃夫惜字如金,他的小说不少是开门见山的。
像《胖子与瘦子》(1883) “在尼古拉叶夫斯基铁路的一个火车站上,有两个朋友,一个是胖子,一个是瘦子,碰见了。
像《牵小狗的女人》 (1899) “听说,海边堤岸上出现了一张新面孔——一个牵小狗的女人。
契诃夫的文章并没有因为简洁而降低了质量,反而让故事更加的有韵味,这也是我喜欢他的作品的原因。
然而现在有些人过于重视文章的字数,原本一百多字就能描写完的情节非得写到几千字才罢休。文章或词藻华丽,以彰显自己的文学功底有多么的深厚;或生拼硬凑,来表明自己写作有多么的努力。
这样的文章乍一看还算可以,可真正读起来却味同嚼蜡,毫无趣味性可言,很少能引发读者思考,从中很难学到点什么东西。
过于关注文章字数与写作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驰,我认为契诃夫的对于写作的认识适合绝大多数人,用简洁的语言描述出一件事情,写出来的文章就算不好,也不会很差。
除此之外,写作时要抓住重点,着重对主要事件进行描述,而不是对日常琐事碎碎念。
以上是今天读契诃夫小说有感,谈谈自己对写作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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