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潼湖新光村骑行回来的路上,惠侨快线无遮无拦,端端的阳光,实在晒逼了。在路边一棵树下停下来,用矿泉水洗了一个梨吃,这一刻我又联想到西北环骑譬如318的路上。周遭全身火一般,有点顶不住呀,急需找一个有水源的荫凉安静的地方休息!三两口咬完有点糙的梨,搜索附近的影院,选择最近的放影时间的影片。看《我经历风暴》主要是冲着休息来的,也确实没认真看,所以以下言论也不成为正式的观点。
这家影院在陈江街道甲子路上,此处过去有六公里,三点四十分放影,骑过去时间刚好。
现在的影院多置身于大卖场商业区内,这家也不例外。影院在四楼,直上电梯修在商铺的中间,进出两边都是透明的,这一种设计有点特别。我有点不适应乘透明电梯,会有晕感,所以侧身去看那面实墙。商场内中有一穹顶,像一个四合院,一面的“墙”上置一大电子屏,正放着某影片。有男女坐在栏边的供人休息的桌凳上观看,偌个空间有冷气,也不吵,来这休息挺好,早知不买票看电影也是可以的。
5号厅有点小。观影位置自然是中间区域,后来的一对年青人坐在同排隔三个座位的位置,感觉有点“挤”,大概习惯了“包场”。他们不时低语,感觉像一只蚊子在那里嗡嗡嗡,很讨厌。看了一半的样子,我调到前两排靠边的座位,影片本身也不吸引我。
影片讲的是家暴,婚姻家庭,就影片内容来说一说个人的看法。
因为没认真看,我都没弄清徐敏、陈均俩人的矛盾起因是为了什么?
在陈均这边,是不满意徐敏回家晚,不顾家,陈均希望徐敏在家相夫教子。可徐敏不愿意在家做贤妻良母,她要工作。我在想,徐敏为什么不愿意清闲在家,而选择在外面工作呢?又不是条件不允许。也许,大多数女人都会选择在家吧。要是我,才不愿去工什么作。当然,因人而异。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没有对错。但孩子必须有人带管。夫妻俩人必须有一个做出让步或牺牲。一般观点来讲,幼儿的成长更希望有妈妈的陪伴。事实上,孩子与妈妈的相处时间确实要比爸爸长,在这一点来说,女人、妈妈的角色,在很大程度上对家庭以及孩子的教育起决定性的影响作用。不是有话说么,女人影响三代。还有一种情况,把孩子交给爷爷奶奶或委托可靠的人来带管。总之,女人有工作的权利,有选择的权利,这一点没错。而且,也不是说因为是女人就一定是牺牲者,男人也可以牺牲。在家庭上,夫妻平等。但也看实际情况。我有一同事,他家就是女在外工作,他在家带孩子,做饭,接送,照顾起居,看上去也可以。这也是家庭夫妻生活相处的一种模式。
因为家庭,因为孩子,夫妻双方的矛盾就不可调和吗?
陈均打人是错的,这点毋庸置疑。感觉陈均这个人有点神经质,偏执。他说是爱徐敏,在乎她,不想让她离开。动手打人对于他是无奈的失控行为,有点偏激,钻牛角尖,非得徐敏答应他,像他希望的样子去做才安心。我有一些理解,我甚至相信他说的不想徐敏离开的话是发自内心的,是真实的表达。不然的话,何必纠缠。但打人是不对的,呵呵。
陈均的家暴,导致离婚,这个没问题。
可是,离婚后俩人又同居在一起,这算哪根葱?
就这点来说,徐敏也有过错。为什么离了婚还愿意与前夫同居?那当初为什么决意离婚?视法律的一张纸为儿戏?这不扯淡么。
也许有人不满我单方面指责徐敏,说是陈均强迫的。哈哈,我笑了!反正,我决不会做一个强奸犯。女人不愿意,我一点兴趣都没得。
陈均家暴不止,似乎罪有应得。他有错,应该受到惩罚。应该说,离婚就可以避免,离开那个暴君不就可以了吗。让家暴者受到社会的谴责,大家的唾弃。必要的进行刑事制裁,让暴君进监狱,同时让他受到金钱的惩治。这一点,社会理应作为,担当起管理约束惩罚的角色。可事实上,一方面社会敷衍不作为,官冕堂皇的姿态说什么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一方面影片表现家暴者被杀害的结果处理,是不是表达了一种对家暴反对的观点,给人警示的作用。这两方面难道不是矛盾的吗?打一巴掌给粒糖吃,和稀泥的社会做法,虚伪,道貌岸然。
所以说,这不仅仅是家庭夫妻间的问题。
依我看,家庭夫妻的问题,不单是家暴那么简单。请问,如今上升的离婚率原因都是什么呢?
究其来说,问题根本在人,具体到夫妻男女双方。一个家庭,夫妻矛盾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以致发生事端,两个人都有责任,一个巴掌拍不响。
从生命的角度看,陈均家暴不足以付出性命作为代价。徐敏杀害剥夺他人性命的行为本身实际上比家暴更凶狠更毒辣。
夫妻关系搞不好,一定会影响子女的教肓,决定家庭的走向,影响家族的兴衰荣枯。
我们很容易说别人不是,指责是对方的错。于一室扪心自问:我们自己就没有错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离开对方就好了。如果你是一个不那么自私的人,任何纠缠都是没有必要的,更别说离了还同居。自个搞出问题,再怨天尤人,不仅害了自己,也伤害了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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