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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新政出台后对您购房有何影响?

3月新政出台后对您购房有何影响?

作者: 尘世客居人 | 来源:发表于2017-03-26 13:52 被阅读9次

    2017年3月份北京市住建委等政府部门联合发布了一系列房贷及限购政策、通知,新的政策调整对您购房会有什么影响呢?我们先解读下北京最新政策。

    一、3.17认房认贷:北京名下有房或全国有贷款及贷款记录,全算二套,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缩短贷款年限,最长有30年减少到25年,公司产权满三年才可以上市交易,打击以公司名义买房投机行为。

    二、3.22限购升级:非京籍客户在京购房需纳税连续60个月。

    三、3.24限贷升级:离婚一年内贷款一律算二套。

    我们先从3.17认房认贷政策来解读:

    一、认房:是指有网签或登记在其(或家庭成员)名下的房屋。

    二、认贷:指全国范围,公积金和商贷在系统中都能显示,两者互认。认贷也认记录,已经结清的住宅类贷款也算。

    新政对您购房有什么影响呢?

    一、对首套房的影响

    1、商贷首套房付款比例未发生变化,普通住宅首付比例≥35%,非普住宅首付比例≥40%,政策性住房首付比例≥30%。

    2、商贷首套房认定标准变化:

    新政前:居民家庭名下在北京无住房(全国范围内有两套及以上未结清的住房贷款拒贷)。

    新政后:居民家庭名下在北京无住房且无公积金及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即为首套。

    3、商贷及公积金最长贷款年限缩短:

    新政前:最长30年。

    新政后:最长25年。

    最长年限缩短意味着借款人需要承受的月供压力增加,但总利息会减少。

    二、对二套房的影响

    1.商贷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

    新政前:普通住宅首付比例≥50%,非普通住宅首付比例≥70%。

    新政后:普通住宅首付比例≥60%,非普通住宅首付比例≥80%。

    2、商贷二套房认定标准:

    新政前:认房不认贷。

    新政后:认房又认贷。

    3、商贷及公积金最长贷款年限缩短:

    新政前:最长30年。

    新政后:最长25年。

    一、对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影响:

    新政前:无限制。

    新政后:持有3年及以上才可以转让。

    二、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认定:

    1、普通住宅: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评估报告所示容积率为准。

    (2)、单套建筑面积≤140平,以房产证所示建筑面积为准。

    (3)、依照房产所在区域,满足所购房产的单价或总价(满足其一)低于所在区域的地区指导价。(五环内单价≤3.96万/平,总价≤468万;五六环间单价≤3.168万/平,总价≤374.4万;六环外单价≤2.376万/平,总价≤280.8万。)

    2、非普通住宅:

    不满足普通住宅三点标准的任意一条即为非普通住宅。

    3、公房一般为普通住宅,对于超过140平的公房大部分银行算普通住宅。

    我们再从3.22限购升级政策来解读:

    新政前: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新政后:对“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政策执行标准公告如下: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指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税的纳税人,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税的纳税人,根据其适用的计税期间,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或上一季度)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或20个季度)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造成未缴或补缴税款且不超过三个月的,视为连续缴纳。

    最后从3.24限贷升级政策来解读:

    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各商业银行应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也就是说,即便购房人在办理离婚过程中已经将名下房产归于另一方,且无贷款记录,依然将被视为二套房,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且房贷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贷款记录包含公积金贷款和商贷

    对于征信记录中公积金贷款记录算不算的问题,各商业银行在审核住房信贷业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查询北京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公积金贷款数据接入征信系统前,各商业银行定期汇总房贷客户信息提交住房公积金中心,由公积金中心查询查证后统一将公积金贷款记录反馈给各商业银行。对于经查询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确认购房家庭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的,可不再查询公积金贷款记录,按照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这就意味着,即便个人征信记录中没有显示,但购房人只要曾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相关管理部门也会将贷款记录反馈给商业银行,不留下“钻漏洞”’的可能。各商业银行对于购房家庭住房记录、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公积金贷款记录等查询情况,需留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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