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她趁叔叔阿姨都回房间睡觉后,才红着脸向我透露这次回来阿姨对她说的话:
准丈母娘主要传达了五项指示精神:
1、她的房租到期后可以住我那去;
2、两个人必须每周最少打两次电话给双方的父母;
3、小事互相多包容,大事互相多商量;
4、别事事把我管得太严,抓得越紧往往丢得越快;
5、如果不小心怀孕的话, 绝对不允许打掉!
最后一条与我妈的吩咐不谋而合...
我妈曾经耳提面命:
“男人要对女人负责,流产对女人的伤害特别大,别人我管不着,但是绝不允许我儿子做这样丧良心的事!要么你们年轻人小心点,要么就奉子成婚把孩子生下来。如果怀孕了, 你敢不声不响地带她打掉,这个家就不要回来了!”
当时我反问妈妈:“假如是她不想要呢?”
老娘毋庸置疑地肯定:
“那她也要听她爸妈的, 这种事你们做不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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