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人类简史》

作者: 奔向美好的蜗牛 | 来源:发表于2018-05-24 12:16 被阅读10次

    这两天在看《人类简史》。书上写,人类依靠会讲故事这个能力,构建了自己的部落,构建了信仰,构建了种族、国家、公司。当然,还构建了法律。

    公元前1776年,古巴比伦帝国的其中一位国王,就构建了一套法典。后世的子孙把这套法典奉为经典,还以他的名字做了命名,不断传抄,以这个国王为榜样,奉行这个法典。

    但在我们现代人眼中看,这个法典太不可思议。这套法典是以当时的阶级结构和性别来制定的。他首先把人分成三种阶级,上等人,平民和奴隶。比如,某个上等人弄瞎了另一个上等人的眼睛,那么,法律就要惩罚他,也弄瞎他的眼。如果一个上等人弄瞎某个平民眼瞎,那么他只需要赔偿,60个当时的货币。如果某个上等人,使一个奴隶眼睛瞎了,那么他要赔偿这个奴隶价值的一半。要在现代看来,这就是赤裸裸的不公平啊。

    还有一条法律是,若某个上等人殴打一名上等女子,造成该女子丧命,那么惩罚是,杀了那个上等人的女儿。凶手逍遥法外,无辜的女儿要赔性命。在那个时代投胎真不容易啊。按概率学来讲,非常难得投胎到上等人之家,也有可能因为倒霉的父亲害死了自己。

    作者用这个法典和美国的《独立宣言》做了比较。因为《独立宣言》,从他制定到现在已经过了200年。后世子孙也把它奉为经典,到现在美国学童仍然要抄写背诵这份宣言。

    作者认为这两份重要文件,在他所处的时代,都声称自己是普遍且永恒的公平正义原则。但其实这个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皆准,永恒不变的正义原则。这种不变的原则只存在于人类丰富的想象力之中,只存在于他们创造并彼此告诉的虚构故事当中。

    那我们来看看美国《独立宣言》里最著名的段落。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作者从生物进化的角度提出反驳,首先,他认为,认为人人生而平等,这句话就是有问题的。人类演化的进程,因为身上携带的基因不同,接受到的环境不同,所以发展出了不同的特质,而且导致不同的生存概率。所以不是人人生而平等,而是,人人演化各有不同。还有“自由”这个概念。这个概念,只不过是人类发明的,也只存在于人类的想象中。至于“幸福”,现在生物学研究还没有办法给“幸福”明确下个定义,也没办法客观测量幸福。只不过人们相信这一套想象,提升了合作效率,打造了更美好的社会。

    作者在生物学的角度,给读者开了一个脑洞。这种特别角度的切入,又能逻辑自洽。让读者感受到思路的开拓,阅读的乐趣,这大概就是本书最近热门的原因吧。

    简宝玉写作群日更打卡第2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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