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久没看一本书,有多久没和自己对话,有多久在迷失中,有多久只与孤独相伴。在最内心的精神生活中,每个人都是寂寞孤独的,爱与陪伴并不能完全消除。
所以我一直认为每个人都需要只属于自己的旅行,不为其他,只为陪陪那个真正的自己,与“他”对话。学会一个人在自己的朝圣路上找到自己,找到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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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过了眼前的苟且,才会看到诗和远方
哈罗德不过是一个退休的老人,收到了一封信,为了一个愿望而上路,如此而已。
故事很简单,习惯用世俗或功利性观念评估的我们一定不能理解或是认为在给读者灌鸡汤即使是鸡汤,若你已经麻木或逃避成为习惯,那也挺可悲。那么想想张昕宇梁红夫妇的“侣行”,他们走的更远,次数更多。他们夫妇是在南极长城站举行了“浪漫到极点的婚礼”,是第一个在南极结婚的中国人。
德国总理默克尔用《小王子》的一句话祝福,“爱情不是终日彼此对视而是共同瞭望远方、相伴侣行”。多么美好的祝福,也是他们的生活状态。
很多时候不是这些事离自己很远,是因为自己的内心世界太小了,局限太多了。
其实刚开始,哈罗德收到癌症的朋友来信的刺激,意识到“生活离平淡无奇有多遥远,又可以在多短的一瞬间不复从前”,他觉得自己要改变。但也在犹豫,拖延从一个邮筒到下一个,最后在加油站的小女孩给了他信念,启动了他的旅途。
“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把事情做成”,“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
所以相信你看不见的,你就能看见相信的。
— 2 —
出发后你会感激自己的选择
哈罗德在行走的过程中逐渐抛弃了一切我们现在看来必不可少的工具,比如手机,地图册等。他开始靠自己的感知去了解自然环境,慢慢地也适应了自然。认识到土地的辽阔与自己的渺小后他却更无畏了,这真体现了他的蜕变与强大。
大一时和几个小伙伴第一次从学校(西安)到渭南的徒步旅行。当时选择的理由很简单,一颗想尝试的心。一路我们小跑,累了走走,迷路了问路,中午找个阴凉地方休憩,晚上找个便宜的旅馆凑合。当时因为是学生,不节俭没办法。我们收获了一路的风景了也成为路人的风景。2天徒步了150多公里。第三天还爬完华山,当天连夜坐火车返校。虽然对别人来说可能也不算什么,但对于我是一次很大的突破,对自己有了重新的认识,也让我喜欢上跑步。
现在我习惯了一个人夜跑,这样让大脑歇歇,可以想想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或者是因忙碌而忘记的东西。有时什么也不想,听着音乐简单地跑跑,保持这样状态而已。因为出身汗真的很舒服。
工作后的几年也跑步由五公里,十公里,到半马和全马。基本都体验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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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逼的成功来自于傻逼的相信与坚持
遇到一个陌生人,对他表现出不是自己的那一面,或者很久之前已经失去了的那一面,甚至成为一个自己可能成为的人—如果那些年前做的选择不一样的话。在弥补自己错误的旅程中,哈罗德接受着陌生人的不可思议。作为过客,不仅脚下的土地,连其他一切都是对他开放的。
说起来只是走路而已,但早已习惯以最快最轻松和功利的心态去做每件事的我们,走那么远真不容易。
甚至我们会认为:这种方式对好友的病情不可能有帮助,干嘛要做无意义的事;有车可以快速到达,干嘛还要白白折腾;若真的要徒步,干嘛不准备充分,比如计划好路线,买好装备,带上所有必需品等等。
但若以这样的方式,朝圣对哈罗德已经失去意义或准备好时已经没有心动了,最终也就没有了本该有的价值。正因为摆脱了那些束缚,他才做了真正的自己。就像阿甘,单纯的做了一件件简单事,却为一个个不平凡事迹。
— 4 —
一个人的朝圣,不是一群人的朝圣
他了然于心的事实和这些人自以为了解的情况大相径庭,这个发现让哈罗德一惊,也让他在回望身后这群人时感觉即使站在人群当中,也没有一个真正认识他,他依然是孤身一人。火焰在黑暗中传递光亮,欢声笑语飘进他耳中,却属于一群陌生人。
一群人的所有的行为将不再是个体的行为。而那些盲目跟随者也发现很难理解哈罗德,他们只想从哈罗德身上获取一些所谓的虚荣与名利。他们可不愿像哈罗德的方式“煎熬”下去,太辛苦太漫长。所以哈罗德最终选择了离开,回到初始的状态,继续一个人的朝圣。不再被那群陌生人束缚,做最初的自己,最终真正完成属于自己的朝圣。
或许人就是这样,越害怕什么就越容易在乎什么,哪怕你逃避也是因在乎。
理性不能解决生活中所有问题,不能满足你还有感知的心。
不要永远都躲在自己的果壳里,却想做一个自由、有更多可能的人。
去旅行一次吧,最好是一个人,让自己陪着自己在路上,因为你想要的就在路上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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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看见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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