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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法自然|《道德经》25章

道法自然|《道德经》25章

作者: 馨韵珍Jany | 来源:发表于2024-02-27 05:22 被阅读0次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译文

    有个浑然一体的东西,它出现于天地之前,无声无息无形无体,它不依靠外力,循环运行永不停止,可谓是天下万物的母亲。我不知怎样称呼它,把它称作“道”,勉强再给它起名叫作“大”。大(道)是运行的,是永远运行的,是永远循环运行的。所以道是大的,天是大的,地是大的,万物之灵的人也是大的。宇宙间有四个大,而人占其中一个。人要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道自然而然。

    解析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李霖说,人效法地的安静,无为而建功。地效法天的无为,所以无为而万物生育。天效法道的自然,所以不产而万物化。道则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已固存,没有它要效法的事物。无法者,自然而已,所以“道法自然”。李霖的大意是,人、地、天都有效法的对象,道却没有,它只做了一件事:做最真实的自己。这个真实,就是自然。

    道法自然,做最真实的自己!

    没有谁的时代,只有时代中的谁。

    混: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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