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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兴起,把几年前玩得入迷的魔方重新掏了出来。
曾经复原得贼溜,如今……
看着它发呆,看着曾经的笔记发呆,仿佛我俩从来就没认识过,仿佛本子上的那些字,并不是出自自己的手。
学习了的知识或技能,只要不经常使用,不练习,很容易就会淡忘。
对此,我十分清楚。
只是,我竟奢望肌肉记忆能多少被唤醒,似乎并不奏效。
盯着笔记本的那一刻,我感觉自己跟失忆没什么区别。
更可怕的是,看了自己亲手写的笔记,也没看懂复原的方法。
“这是我的字啊。”
这确实是当时自己对着教学视频,一边学一边记录下来的。
为了防止以后自己忘记了,还特地用自己习惯的表达方式,拆得特细致地写的。
可现在,我还是忘记了,我还是没看懂……
看来,命中注定会忘记的,不管记号有多熟悉,该想不起来的,还是会想不起来的。
记忆力不好的人,重要的东西不宜放下太久。
说来也奇怪,
熟悉的气味,能让我想起与之有关的很多画面。
熟悉的声音,能让我想起最初聆听时的点点滴滴。
不管过了多少年,那股熟悉感,那种忽然而至的与我有关冲击感,历久弥新。
神奇如宿命的羁绊,仿佛深深烙印在了记忆深处。
难道是记忆载体的区别?
好像也不是。
织围巾这项没怎花时间的小玩意,放下了更长的时间了。
现在脑海里还能很清晰地还原各项步骤,以及那模糊的触感。
继续盘点,高数、编程、机械、电路……
似乎,失忆的不只有魔方,还有一毕业就用不上的那些学科知识。
唯一庆幸的是,那一套逻辑思考的习惯,倒是一直没离开。
自己充门面的情绪稳定,多亏有它的加持。
那么,自己的记忆偏好到底是什么呢?
捞回记忆的咒语又是什么呢?
此时,有一个声音在戏谑:
“有没有可能跟你的年龄有关呢?”
脑补一道惊雷劈下,一个小人应声倒下。
那个小人,便是我。
莫名的倔劲上来,决定今晚要跟这个小魔方磕到底。
那是不愿承认的执拗,也是不服输的执着。
征服它,自己还是有信心的!
不过,倒是挺感谢它给自己提了个醒的。
那些放下在角落,很久没有光顾的东西,也该找时间唤醒一部分记忆。
“死亡不是生命的终点,遗忘才是。”
一时感慨,想起《寻梦环游记》的经典台词了。
遗忘不可避免,但也可尽力减少,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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