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碗碗筷,坐在儿子的书桌前,过来简书日更,今天周六,小家伙儿正在另一个房间听故事,卫生间里洗衣机正在快速的工作,当上午的阳光晒到我的后背时感觉此刻好舒服。
我不喜欢家里静悄悄的,以至于夏天有个苍蝇进来我都会让它在屋里飞一会儿。
翻出了被我搁浅好久的小键盘,这还是当时为了写小说买的呢,结果小说没写成,感觉自己做事情就像是小毛驴拉车没长劲儿。
上午的阳光好足啊,只能背对着,即使这样头上也出了一层薄汗。
生活的这座十八线开外的小城市,算是东北里的“三亚”了,因为东北这个季节除了这里都下雪,渐渐的喜欢上了这里,想来喜欢一个地方的气候也许比起喜欢人更来的长久吧!
冬日里的阳光真的是好舒服,明明他什么都没有做,却又像是给了莫大的恩赐一样,真是喜欢的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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