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地理学上来说,当秋分开始后,太阳逐渐向近日点靠拢,气温会逐渐下降,白昼变短黑夜变长,直至来年春分。这时候的天气是我最喜欢的。我对秋冬的体验,远比冰冷的教科书上所说的来得深刻。
小时候就喜欢秋天,原因之一也是这个季节穿衣服最好看。其中有一件很亮眼的鹅黄色的开衫毛衣,针线细密,厚实而温暖,也从不起球,木制的圆扣子乖乖盘在衣襟上,衣摆上还有许多小彩色方块缀在一起。对于少时家境很窘迫的我来说,能有一件这么漂亮的新衣服,真是太让人激动了。穿上新衣服的那个早上,我像只刚刚在混战中斗胜的小公鸡,抖擞着身上光彩的羽毛,雄赳赳气昂昂的大踏步走。甚至为了配上这件漂亮的衣服,我那一天的表情都是矜持而羞涩的呢!
那天放学的时候,阳光软软地照进教室,我抻一抻衣服慢慢挪出教室门,班主任余老师远远跟我后面,当我走到校门口准备拐出大院子的时候,她隔很远叫住我,一路小跑过来,摸摸我的头对我说:“你不知道你穿上这件衣服显得多么漂亮!”,然后她便又转身走很远回家。这是我童年回忆里印象最深刻的赞美,来自我最敬爱的老师,她不知道这句话几乎照亮了一个因家贫而怯懦的孩子的整个童年。
后来,我再也没有遇见一个小跑过来仅仅为了和一个孩子说“你今天很漂亮”的老师了,即使到后来我有了很多好看的衣服。
我上高中以后,那间小学因种种原因被拆掉了,余老师太老了,下岗了。听妈妈说,她为了养她的弱智儿子,现在在菜场卖菜。我一直不相信,严肃的好像时间都会惧怕的余老师会落到这样的地步。也不敢去想象,她捏过粉笔的手,拿着小教鞭打我手掌心的手,如今是怎样在菜地里挑肥挖土的。
我好想再见她一次。
小学操场的西南方向有颗巨大的梧桐树,无拘无束的长在垃圾角旁。可能是生活垃圾本就是天然肥料,又或是当我第一次见它的时候它已经很老了,这是我见过的最大最美的梧桐。
说它美不仅指它的形态,也是,绿色安静的树能有不美的么?我爱它春夏的郁郁葱葱,但更爱它秋冬的金黄深沉。秋冬季节还是在北方的好,在高中学习的地理书上面,湖北被规划为南方,但是我一直潜意识里把自己说成中部。武汉这地方落叶乔木和长青乔木分布比较均匀,而目之所及的穿插在城市各个角落的香樟,仿佛昭示着长青乔木的受宠,这是我最不欢喜的一点。要不是日历告诉我秋天到了,看着窗外一片花花绿绿,谁会知道是春天来了呢? 所以看见这样一株遵习季节规律,随着时钟走的大梧桐,内心是很愉悦的。
当时划分清洁区,每天早上要扫操场,我喜欢把梧桐的黄褐色的干叶子扫到一堆,用脚踩踩,听听那“咔哧”一声类似于纸撕碎的声音,还精心挑几张好看的脉络清晰的叶子收集起来,在我不算多的藏书中,似乎每本书里都藏有不少梧桐叶子。每个星期五的早晨,清洁工会来烧成堆的干叶子,完全干燥的叶子烧起来不臭不熏,还有树木的清香。
那时候上学或回家有条必经的长长的狭窄小巷,将我小学所在的大院子和隔壁一所小学隔开。我所在的院子简称物勘院,里面的主人们都很有情调,几乎靠近院墙的每户人家都会自家的篱笆旁高墙上种很多爬墙植物,有牵牛花、蔷薇、爬山虎之类。我最喜欢一个发小姥爷家的围墙,两位老人在墙内种了些蔷薇。
春天,在即将入夏的时候,最好在清晨,我会在上学的时候抬头为那一墙热烈却又轻柔的粉红色动容,阳光在阴影中爬上来,铺开一片花。温暖的阳光和植物的组合总是最好的,空气干净的让呼吸都成了享受。
到了秋天,就是牵牛花的季节。这群牵牛花是野生的,不知是怎样的缘分让它长在荒芜的砖墙上,每每花开,轻墙上总是点缀着一星紫两抹红,横看竖看都美。
再后来上了初中,搬了家。家里离初中很近,但是那所初中一向以教学严苛出名,每天五六点起床上学,冬日的时候到校很久天才会亮。自己从小就懒,将懒床作为自己奋斗终身的事业,即使是离学校如此之近,每个星期不迟到个几天就不舒服, 即使是上课铃打了我也会举着一碗豆皮或是一碗热干面慢悠悠的晃到学校,这么做也是顽劣的自己仗着所有老师都喜欢自己吧。但是我每次也不会迟到很久,就晚节骨眼上那么几分钟,至今不能理解为什么我会一直玩那么几分钟不肯走快一点上学,文艺一点的说法是我舍不得路途中的美。也对,路上很美,学校虽严,但老师、同学们都美,上学的心情很好,不用急匆匆的错过路上的风景。
冬天起床要打开家里深绿色的大铁门,黑暗中可以看见自己放在门上白的发光的手,内心暗喜,于是每次都会在暗暗的时候打开门多看自己的手一眼陶醉一番。推开门时树是黑的,远处的房子是黑的,但路和天的灰的。路边的灯光隐隐绰绰,偶尔会碰到一样和我去上学的人,相遇了互相打量一眼,各自在内心里说一声“啊呀,我们学校的!”,便不做言语继续行走,他们是在赶路,我却是在走路。
秋冬的空气凌冽,每吸一口又清爽又刺激,对我这种有鼻炎的人来说真是虐的爽快。有时会起很大的雾,遇见这样的时候我就会更高兴了。后来才知道雾很脏,但我这么大人了,看见雾还是会很开心。小时候的记忆根深蒂固,有些东西是我们说不清楚的。
有一日我起了个大早,出门后发现世界是乳白色的,或许还调和了点儿黑色,我一路走啊一路欢快的唱歌。那真是起得早,没有遇到一个同校生,快到学校的时候心想应该奖励下自己,吃完牛肉面。就去学校门口的拉面摊坐下,没想到老板才刚刚生火,看到我,那汉子一边揉面团一边笑着和我说:“今天怎么这么早啊?才四点半咧!”听到这句话想哭的心都有了,我抬头看看挂在墙上时钟,时钟旁还有个万年不换的油腻腻的老挂历,上面明明白白的写着四点半!我还是要了一碗面,坐下来快速吃完,一路小跑回家,衣服没脱直接睡了,结果——又迟到了。
到了十二月份,天气真正开始冷起来了,其实再冷点儿我也不怕,秋冬的惬意冷清,是要用点体温来换取的。但妈妈也会更加频繁的提醒我“穿根线,顶一件”这种道理,每天早上中午会随机抽查我穿了秋裤没有、穿了毛裤没有。
越发变冷后的武汉,最显著的标志就是大风。风会从各个方向驶来,酒驾般横冲直撞在我脸上、额头上,寒气顿时裂成有具感的实物扎进你皮肤里,总会让我一瞬间想起金庸小说里玄冥二老的神技——玄冥神掌。
路上走路的人都是行色匆匆的,五官和身子都缩成了团。防护的最狠的都是大人,蹦跶的最欢的都是半槽子小孩儿。对于孩子们来讲,天寒地冻算什么呢?正是因为有这种天气,生起一堆火欢乐一下午,挖个洞烤红薯,下雪后疯了似的雪仗······这些游戏才更尽兴呢!
正因为童年中关于此的记忆太多,它们沉淀在秋冬的厚重里,慢慢发酵。我一辈子都走不出来了吧,这夜肥昼瘦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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