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戴水濑皮帽子的朋友”中部分经典段落欣赏:
这个朋友言语行为皆粗中有细,且带点儿妩媚,可算得是个妙人!
这个人脸上不疤不麻,身个儿比平常人略长一点,肩膊宽宽的,且有两只体面干净的大手,初初一看,可以知道他是个军队中吃粮子上饭跑四方人物,但也可以说他是一个准绅士。从五岁起就欢喜同人打架,为一点儿小事,不管对面的一个大过他多少,也一面辱骂一面挥拳打去。不是打得人鼻青脸肿,就是被人打得满脸血污。但人长大到二十岁后,虽在男子面前还常常挥拳比武,在女人面前,却变得异常温柔起来,样子显得很懂事怕事。到了三十岁,处世便更谦和了,生平书读得虽不多,却善于用书,在一种近于奇迹的情形中,这人无师自通,写信办公事时,笔下都很可观。
为人性情又随和又不马虎,一切看人来,在他认为是好朋友的,掏出心子不算回事;
可是遇着另外一种老想占他一点儿便宜的人呢,就完全不同了。
——也就因此在一般人中他的毁誉是平分的;有人称他为豪杰,也有人叫他做坏蛋。但不妨事,把两种性格两个人格拼合拢来,这人才真是一个活鲜鲜的人!
沈从文通过以上段落,给读者描绘出了一个鲜活的曾芹轩。
曾芹轩从小就喜欢同人打架,动不动就会因为一点小事又是骂人又是打人,结果不是把别人打得鼻青脸肿的,就是自己被人打得脸上挂彩的。
到了20多岁时,还是好胜斗狠的,但是那是在男人面前,到了女人面前可不一样了。
到了30岁时,曾芹轩就显得处世更谦和了。
一切看人来,有点像现在的随机应变,应变能力超强。
但对于他认为的好朋友,掏心掏肺都不算事。
可是对于另外一种总想占便宜的,情形就大不相同了。那就是怎么不得劲怎么来。
就是爱憎分明的那种人。
曾芹轩说沈从文在1921年时在一艘装军服的船上认识的,从此他们两人就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曾芹轩身上的这种爱憎分明,讲义气,懂情趣,真性情的个性,是沈从文一生欣赏和追求的秉性。
我们从他诸多文章中可以看出来,追求生活的自然之美,追求生活的本真,是沈从文一贯坚持的文学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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