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情 著
方圆的法律方和圆,看似相反的两个对立面,其实道理都是一样的。所谓:“无法不成方圆”,要验证某事物是否方圆,还要从它们形成的标准去判断,而这种标准需要法律来衡量。这放在处事上尤为重要,凡事需要一把尺寸,即法律,使得事态及其处理方圆有度。
要验证这件事情是否方圆,可以从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依据现有的规章制度,对整件事情进行合理判断。不能夸大,也不能夸小。最终得出合理的处理方法。这常常体现在刑事案件上。
二是对当事人而言,由当事人自己去判断思考。一件事的好坏,无论是从道义上,还是责任上,只有当事人最清楚其中的利益关系。即使由此产生舆论风波,也不能对某一个评论进行定性的认定与否。
三是对旁观者而言,旁观者一直都是冷眼相看的群众,目睹了这一切的经过,当当事人无法判断自己的好坏时,旁观者就是一把明镜,帮助当事人看清自己。
但是,有时候方圆并非显示得那么清晰。有时可圆可方,有时不像方圆。因为真理是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而权力也是掌握在少数人手中。所以我们不难看到贪赃枉法的官员,冤枉了好人。
古代的刑事案件,存在严重的弊端。而且是公开的秘密,众所周知的潜规则:有钱能使鬼推磨,有理无钱莫进来。这时,虽然有法律限定方圆,但是官员都无不受贿,从中捞取钱财,做为官司的运营费。有钱的人可以自上而下的贿赂,所以有些牢犯甚至不明不白就死在牢里。
难道世道就没有方圆了吗?我想公理自在人心。况且,人在做天在看,自古那些伤天害理的坏事,到最后都会一一雪恨。古代的侠义小说,都会安排一个仁人义士从半路杀出来,为维护方圆而应运而生。单靠上天惩罚是不行的,因为有时上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国从古至今都不乏侠义之士,他们为民请命。即使不为侠义之士,有一点侠义心肠的人都愿意为了方圆而拼命。
近年来,我国出现震惊全国的大案,被告是有名望的人的亲属,他的父母依靠自己的影响力试图争取轻判。完全视法律为废纸。当然法律绝对不会偏袒任何人,法律的公平和完善,还要靠群众的监督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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