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媳妇订婚后第一次来家吃饭,我们选择了某某xz饭店,离家近又环境幽雅,在梁山这座小县城算得上比较好的,不巧的是有一道丸子很不新鲜,味道怪怪的,儿子又从煎包里面吃出来一个小铁丝,(超市用来封口的那种)。我们打算给服务员反映一下,铁丝就不再追究了,反正无大碍,但变了味的菜就不能吃了,看能不能给撤下。
侄子却说算了,一道菜,咱不吃就是了,别反映了……服务员上菜时,我们还是把情况告诉了她,主管人员来品尝了菜后,给的答复是:丸子是早上炸的,没放冰箱,就是口感不新鲜,问题是没有~~但既然顾客提出来了,这道菜可退可换。一(其实,丸子绝对不是当天早晨炸的,一天的时间味道不至于怪怪的)于是我们要求换一道菜。侄子却大度地说道换不换无所谓,撤下去就行了。(意思是钱照付)主管又给我们要铁丝,我们交给了她,以为是要做个证见,没想到她拿了铁丝后气呼呼地走了,边走边说,这样的问题是绝对不允许的,原来她要铁丝不是要我们提供"证据",而是找面点师"算账"去了。也罢,我们只是反映问题,人家的内部管理我们就管不着了。随后服务员给我们换了一道菜。我们认为理所当然,侄子却礼貌地道声谢谢。
哦,对了,侄子就职于食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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