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想害李四。
怎么害呢?他思来想去,只有一招最好使,就是告他敲诈。
敲诈,是有立案前提的。
直接给李四钱,当然不行。
那就找点由头,造成李四来要钱的假象。
他故意出了点丑闻,让李四发现。
然后他加上李四的微信(注意,他尽可能留了文字版本)。“事情你也知道了,说吧,多少钱你愿封口?”
也就是说,他故意把事情,引到金钱上来。
李四懵了,发了个问号:“?”
张三哪会这么容易放弃。他故意报了个低价,以激起李四的愤怒:“500块行不行?”
李四果然上套。“500块,你当我叫花子呐?”
开始讨价还价。
“600块怎么样?”
张三就是故意要让李四形成错觉,自己很担心事情败露,为了掩人耳目,他不惜一切代价。
有了这种错觉,李四就会开始计较钱多与钱少。
果然,李四跟着套路走。
“不可能。至少30000。”报价明确,存在勒索的主观故意。
“我拿不出这么多钱,700块行不行?”
一旦李四计较钱多钱少,又看张三不合作,就会愤怒,于是就难免会有威胁或恐吓。
“随便你吧,你出不了这个钱,我就去告诉你老婆,告诉你单位领导,你自己看着办......”
威胁形成。
张三喜不自禁。
张三说,“这样吧,我借一下,我给你5000块,你拿了钱,从此当什么事不知道,怎么样?”
注意张三的报价并不低。他并不是钱太多,而是尽可能地让金额达到当地敲诈勒索案的定案标准。
李四本来也没想干嘛,但看到还有5000块钱拿,就签应了。
然后,给了张三自己的账号。
张三马上去银行转钱。
转了钱,带着聊天记录和银行转账凭证,去公安部门报警。李四因涉嫌敲诈勒索被捕。
看完这个典型的诱捕案,想必大家明白,一个人要设局害另一个人,其实并不难。如果他们本就有金钱往来,那更是轻而易举。倘若他们还曾赤裸相待,以心相交,知根知底,那就更是易如反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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