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甲老师在上课时指出,寻找思维模型有三个途径:一是客观世界的规律,二是重要学科的重要知识,三是复杂系统的重要特点。
我认真思考了对我来说最常用的一个思维模型:“存在就合理”。我认为这个思维模型属于第三类,即复杂系统的重要特点。成甲老师在课上说过,我们所处的世界是极端复杂的,类似的观点罗胖也说过。正是因为极端复杂,因此我们不可能完全掌握世界的方方面面,导致结果出现的因素实在太多太多。那么,当我们接触到一个与我们的认知完全不一样的观点或者事物时,千万不要用我们浅薄的认知去作论断,因为我们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情况才导致这样的观点或事物出现。如果我们没有“存在就合理”这个思维,那么往往就会被我们现有的认知边界所束缚,不自觉地就否定我们不理解的事物。而如果有了“存在就合理”这个思维,我们就会先肯定我们不理解的事物的合理性,然后就会去思考为何会合理,在这个思考和探索的过程中,我们的认知边界就会不断扩大,这就是我们的成长。
举个例子,我们微信朋友圈中时不时有这样的论调:“把所有拐卖儿童的人判处死刑!凌迟处死!”。从法律上来说,刑法第二百四十条中指出,拐卖妇女儿童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死刑。朋友圈中的论调我们看着很爽,觉得必须杀了人贩子才大快人心,法律太不合理了。但这时我们想到“存在就合理”这个思维模型,法律是客观存在的,既然存在,那它的合理性在哪里呢?我们并没有撇撇嘴大骂法律制定者几句“没脑子”,然后过几天就忘记这件事了,我们去查找了法律人士撰写的关于拐卖儿童罪的文章,有一篇是这样告诉我们的:如果拐卖儿童者一旦被发现就被判处死刑的话,那很可能会发生这样的情况:拐卖儿童者被发现时会顺手杀死被拐儿童。反正都是死,不如再带一个。为了避免这样极端的情况发生,法律必须要对犯罪情形进行划分。
原来如此,我们明白了法律存在的合理性。但是反过来再想,为什么朋友圈中会有如此论调存在呢?这能不能用“存在就合理”思维模型呢?同样可以,我们先肯定这个论调的合理性,然后分析为什么。首先这种论调的标题往往很容易激发人的情绪,就像“愤怒!不看不是中国人”,“感动!几亿人都在看”、“发生这样的事,苹果又哭了”等等一样,吸引眼球,激发情绪。这些文章多是吸收流量的标题党或者营销文,那么写“拐卖者死刑”的人会不会也有这样的目的呢?再或者,写文章的人是拐卖儿童的受害者,或者情绪愤慨者,写文章的目的就是发泄,希望别人认可自己的观点,是不是也有这样的可能?这些都是合理性的一部分,或许还有别的我们不知道的理由,这就是我们会去探求的部分。
这只是一个简单的思考分析例子,而思考的前提就是运用了“存在就合理”思维模型。使用这个模型之后,我们就不容易被道德捆绑,不容易被别人的观点所洗脑,这对保持我们自己的思考独立性大有帮助。
思想无处不在,思想没有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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