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有多种表现形式,怜恤是其中一种。
怜恤,顾名思义就是怜爱、体恤,有同情的含义在内。是对有需要的他者所产生的一种心理或行动。我觉得怜恤和良心有着很大的相似之处,或者说怜恤就包含在良心之中。凡有良知之人,不仅能对自己所做之事有鉴察反省,也能对他人之处境产生相应的情感或心理。
但有怜恤之心是一回事,人能不能顺着怜恤之心去做又是另外一回事。不可否认,每个人都有自私的心,在去帮助别人的时候会首先考虑自己的得失。如果自己的损失比较大,就不肯去怜恤别人了,甚至不愿为了别人的需要而有丝毫的损失。
这就是圣经上说的,我们常常塞住自己的怜恤之心。自私与贪财就是阻塞的根源。
汪老师谈到自己的经历,上世纪90年代在一次坐公共汽车时遇到一位盲人在拉二胡,出于怜恤之心,他往罐子里丢了二角纸币。回去等车时又被二胡声触动,返回后得知他有一位80岁的老母,就又给了五元。再回到车站,又被内心催逼来到盲人身边。听了他拉的《二泉映月》后,不禁又掏出十元。读到这里,我对汪老师一次又一次的慷慨解囊感到钦佩。只是没想到,接下来汪老师反而又省思说,自己的爱心与怜恤像“挤牙膏一样”,捐助是经过一次又一次的挖掘才出来的。
“区区财物尚且如此难舍,何谈舍命?”
的确如此,口头谈爱容易,付出爱的行动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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