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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不该原谅这个母亲?

为何不该原谅这个母亲?

作者: 记记说 | 来源:发表于2020-08-12 08:52 被阅读0次

    大家送走了林有有之后,又有了想暴打的对象。

    陈婷抛弃孩子十年之后,带着自己和新加坡富商丈夫所生的女儿回来了。

    《以家人之名》里的凌霄妈妈成功激起众怒。

    一副阔太模样 ,跟凌霄爸大谈一家人就应该在一起,父母应该围着孩子转,陪伴才是对孩子最好的教育;
    跑去学校看凌霄,说十年了非常想他,解释说当初离开他是为了他好 ,质疑李海潮是为了钱才照顾凌霄,还提起当年凌霄妹妹去世的雨夜。

    结果就是,“被陈婷气死”话题直逼热搜榜前列 。

    微博大号发起投票“如果你是凌霄,你会原谅妈妈吗。”

    @记记说来看,就是不会原谅。理由有以下几点:

    1.打着为你好的名义,道德绑架“来去自如”。

    当初说走就走,当李尖尖天真无邪说出“把哥哥给我时”,头也不回地说“不要了,给你了”。

    十年间没有过书信电话。回来后,告诉凌霄“我知道当年妈妈对不起你,但我真的没办法,我那时候自己的状态真的很不好,如果把你留在我身边,你可能受到的伤害会更多,我那时候已经自顾不暇了”。

    我是为你好,所以离开你。

    面对凌霄爸的质疑,竟毫无愧疚说出“我作为他的亲生母亲,看看孩子有什么不对”。

    我是你妈妈,所以回来爱你了。

    在她这里,为你好,其实就是一种情感勒索。把自己置身于受害者的角色,不停地解释说当时自己也是无可奈何,别无选择。然后告诉对方,我是你妈,是为你好。借为你好之名来索取感情。

    2.把情绪发泄在孩子身上。

    剧里她是去打麻将所以把家里反锁。凌霄一个人照顾三岁的妹妹,给妹妹喂核桃却出事儿了。如果及时把门打开,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然而在那雷雨天气里,谁也没听到小凌霄的哭喊。

    第二集里,陈婷大声指着六岁的孩子吼道“是你害死了我女儿"。这一声吼可能造成的是一辈子的阴影。

    情绪不稳定,不是她可以对孩子恶语相向的理由;如何悲伤难过,也不是能把孩子抛弃不管的借口。

    十年后,把和现任丈夫生的女儿小橙子带了回来。下雨天,李尖尖家的面馆里,陈婷一直在重复那个雷雨夜,她说一直做梦会梦到那天。

    可她从来没想过那个雷雨夜困住的不仅仅是她,还有小小年纪的凌霄。那个雷雨夜她失去的是女儿,凌霄失去的是妈妈和妹妹。那个雷雨夜,凌霄怎么撞也破不开的门和救不回来的妹妹都是一直挥之不去的梦魇。

    把自己的情绪和过错发泄在一个孩子身上,拿一个孩子来撒野,怎么称得上成年人。

    人要为自己做的事承担后果。十年后,面对我现在回来爱你的陈婷,凌霄反问她“你当初不是把我给尖尖了吗。”

    3.最大的错误,在于逃避责任。

    孩子的离世,终究是一家人的伤痛。

    她身为一个母亲,没尽到责任。因计划生育丢掉工作,把两孩子反锁在家。出事后,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个不称职的母亲,将错误怪罪给孩子,将责任推给丈夫。

    丢掉女儿的玩具,撕毁一家人的合照,试图将女儿的痕迹清除来缓解自己的焦虑和悔恨。

    最终不知道怎么面对自己和家人,彻底抛掉了过去,却没能解决问题。

    十年后大谈如何教育孩子,本以为有所长进。

    面对新生的女儿也好,愧疚的孩子也罢,依旧拿血缘关系来捆绑住对方,一切毫无变化。她依旧在重复那个雷雨夜来逃避责任,甚至还说出“有了小橙子这个女儿我才变好了。”

    心理学家说“我们永远拥有选择的自由,每一次逃避都有我们隐秘的偏好。或者不如说,我们逃避的,是藏在「逃避」两个字之下我们所不愿意真实面对的内心。”

    想要解决问题,首先要直面问题。

    生活终究要继续,逃避终究没用。问题一直摆在那里。

    结语:

    家庭多么美好的词汇,母亲多么温暖又熟悉的词汇。在孩子幼小的心灵里,却成为了不可触碰的伤痛。

    陈婷变成这样不是她一个人所造成的。她对孩子是有愧疚的,也不是绝对的坏人。但是作为母亲来说就是不合格的。

    既然要抛掉悲伤的过去,何必十年后又再回来。孩子又有什么错,可以不怨恨,却不可原谅。

    想想为人父母,没有考试也没有审核,也是很可怕。回归到生活中,你们觉得会有这样的父母吗?

    最后默默称赞一句“陈婷这个角色演得太好了。”


    写作是一种思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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