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念旧的动物,到了中年,越发靠后,这种特征体现的越发明显。前半生风华正茂,意气风生,执着追求个人上的成功,不怕失败,不怕承担。后来的某一天,脚步“咯噔”一下,'这才发现身体跟不上思想,思想也不似从前灵活,当然不能被旁人发现,理了理衣袖,拍了拍灰尘,傲然抬头往前走。可人与命运相搏,也终究敌不过岁月的流逝,到最后,也不得不深吸一口气,“可怜白发生!”。这时候注意力不可避免转向周围,儿孙满堂,享受天伦之乐的场景,这未尝不是件大事。
常常想到晚年的景象便是:坐在藤椅上,摇着芭蕉扇,头上正好有棵大树遮阴挡凉,身旁的孙童相互打闹,捉蚯蚓、抓蚂蚱,抑或上树摘樱桃,荡秋千,我闭目休憩,耳边知了正鸣叫,回想起年少时候那些蠢事,心里琢磨老友是否都健全,一定哪日约出来多聚聚才是。
小时候不理解死不瞑目,倒也见过祖父去世时眼睛睁得比活着时还大,说是未见想见之人不甘心。待舅舅回来用手一摸,竟闭上了,那时年纪小,虽然觉得神奇,也是被吓的哭出了声。后来大了自然也就知晓,在意识到死亡的那一刻,身外之物都不再重要,万物归元,大概是人这辈子最念旧的时刻了。
说到念旧,从大程度上来说,是褒义词,是重情重义的说法。我也是念旧那一颇人。陪伴多年的钢笔坏了也不愿意更换,就算不能用也不舍得丢弃,甚至还会难过好长一段时间。有人说,念旧不好。我想,也是。思念也会成疾,念旧总爱被往事束缚,越缩越紧,像丝巾勒住
颈喉,被时间勒的喘不过气。
妹妹与小周相爱4年,一路也算平稳,平平淡淡,从高中到大学,陪对方度过了自己最美丽的时光,准备毕业就该结婚,然后生子,一切都是理所应当。说到这,怕是也猜到了,妹妹和小周没有理由的分手,只是对我说,不是不爱了只是没有缘分了。恩,没有缘分了,那为何长时间不再恋爱,忽然有一天再爱,那个人长得和他竟是如此相似,然后选择和那个人结婚。后来谈到他时,我明显看到你嘴角掩不住的苦涩。哪能说忘就忘,在手上划了伤口还留下了疤不是。
念旧,今天发生的事刻在了心里,到明天旧了,自然而然就开始思念,该不该这样解释。
抑或,因为回不去,不甘心所以才念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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