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3 周五 晴
今天是典型的“风和日丽”,空气十分清新。
然而,今天又是一个让人感觉“异样”的日子。这感觉源于青海一朋友的电话。
朋友电话里诉苦说,他女儿辛辛苦苦工作一个月,才挣了8元工资,连一碗面都不够买!最可气的是他们竟然把他女儿辞退了……
原来朋友女儿大前年从某独立学院编导专业毕业后没有找到工作,一直在家待业,既不去找工作,也不找对象,天天玩手机。
老俩口急得没有办法,就“越俎代庖”,替女儿把求职简历投给了一家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并直接找到这家公司“求情下话”,希望尽快帮女儿找个单位,只要女儿不在家里闲呆着就行,挣钱是次要的。
人力资源公司在今年帮他们女儿找到了一家单位,工作是行政助理——其实就是办公室文员。商定的最低月工资1450元。
那最后工资怎么成了8元?我问朋友。
单位付给了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但是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没有全部付给他女儿。朋友解释说,人力资源服务公司还说替他女儿交了五险一金、工作服的费用、体检费等,还扣了一些工作损失赔偿金……
朋友说了一堆理由,认为这些费用应当由女儿工作单位交,工作损失赔偿金也不能扣。
我简单了解了一下朋友女儿在单位的工作情况。朋友说共写了三个会议议程和一个2000字的会议表彰人员事迹材料。
朋友还解释说表彰事迹材料本来印成了事迹册,彩色铜版纸印刷。因为他女儿写的那个材料里有错别字,重新印刷了。单位损失9700元。
朋友认为责任一点也不能让女儿承担。因为她女儿是起草人,不是册子的责任人……
开始我还询问一些事情。后来不再吭声,再说朋友只顾自己说自己的,声音越说越大,我根本插不上话……
朋友“宣泄”了近两个小时后表达了核心意见:要起诉,除非让,他女儿继续工作。
朋友问我该起诉人力资源服务公司还是女儿工作的单位,怎么起诉……
“你百度吧!或者咨询别人吧。不是我不帮忙,你问的这些我确实不懂。”我直截了当地说。
朋友不耐烦了:“给你说半天,就这么两句把我打发了!太不仗义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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