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娃站在曲红英庭院里,他一定要找到有价值的线索才能离开。
杀人动机不明,杀人现场不明。现在能找到的两个最有嫌疑的现场,没有找到任何可供推理的东西。这是机缘巧合?还是老谋深算?
不行,我一定是遗漏了什么。
凶手不可能什么都算好了。绝对不可能。
因为虽然在河边没有发现任何可疑行迹,但那不代表作案的凶手手段高明。如果犯罪嫌疑人是一个老练的杀人犯,就应该把头颅藏在其他地方,而不是放在一起,被派出所很快锁定受害人找线索,凶手的逃逸时间就会很短,这是很不明智的。
同时凶手非常慌张,可能是因为时间紧迫。因为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凶手才会慌不择路,将分尸后的尸体直接掩埋在河边沙子堆里面,而不是直接挖坑将尸体掩埋在更稳妥的土坑里面或者将口袋绑上石头沉在河底。
所以恰恰相反,凶手很可能是过失性杀人,并且没有犯罪前科。
那凶手在进行掩盖行迹的时候就一定会存在漏洞,六娃现在必须要找到漏洞,不给犯罪嫌疑人可乘之机。
这样分析以后,六娃摸了摸口袋里的手机。还好刚才落下的时候,手机放在另一边的,不然很可能现在已经碎了。
摸出手机,六娃打开手机自带的手电筒,再次推开门曲红英屋子的门。
他拿着手机,在脑袋里继续想着可能的犯罪经过。
曲红英回来了。但她不可能一个人回来。除了自己的妹妹和丈夫,她还会和谁一起回来?并且两人起码没有疑心。一定是他们都认识的人。暂且认为这个人叫A。
A和曲红英一起回来老家,很可能妹妹和丈夫是知道的,并且很放心。然后回来后一定是发生了什么,A和曲红英起了争执。争执不下之际,A不小心杀了曲红英,可能不是蓄谋已久,只是不小心杀了曲红英。杀人之后,为了掩盖罪行,A就把曲红英肢解,然后抛尸,继而逃逸。
如果是这样,那分尸现场很可能就在这间屋子的某处。
这样分析完毕,六娃突然全身冒起了鸡皮疙瘩。如果曲红英是在这里被肢解,那现场一定会遗留可能的分尸痕迹。
于是,六娃借着手机的电筒光,仔细查看着水泥地。
突然,六娃发现靠近床边的地面上似乎有水渍?
他凑近了瞧。是有人收拾了现场,现在只能看见水渍的痕迹,也有可能是干了的血渍被擦干净。
六娃继续往床上面检查。他用手摸着床单。突然,他感觉到床单底下有一部分硬硬的,像是粘住了。
警觉的六娃站起身,使劲将面上的床单扯开。
眼前的景象让六娃大吃一惊。
表面的床单应该是凶手等到血渍干了以后铺上去的。下层的床单上大面积被血迹侵染,很明显,这里就是案发的第一现场!
六娃感到自己心跳加速,喘息加快。这就像是猎狗看见猎物时最兴奋的状态。六娃知道,他已经接近事实了,谜底终究要揭开了!
六娃掏出手机,用手机拍了此刻的重大发现。这一重大发现,证明了六娃的猜测,也狠狠地回击了嫌疑犯自作聪明的伎俩。这一刻,六娃心里很痛快!
六娃心里太兴奋了,双手按捺不住发抖,拍下照片后,他准备打电话回派出所,喊人过来搜索证据。这时候打电话,起码可以将功赎过。
六娃心里正得意,但电话还没来得及拨通,六娃突然感觉脑袋被重击了一下,接着就不省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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