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满眼的无奈
徐志摩在与父母包办婚姻的张幼仪协议离婚之前,与十六岁的林徽因在英国康桥热恋。大家熟悉的《再别康桥》里的诗句:“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就是那个时候的杰作。“诗”是诗人内心喷出来的花儿。可见那段恋情是纯洁的,美好的。但无论多么浪漫的爱,多么妙不可言的情,迫于道德,迫于社会舆论,也或归于林徽因的善良,这段恋情最终搁浅。而后,徐志摩又与陆小曼结为伉俪。陆小曼家境确实不错,但生活腐朽堕落,整日赌博,吸大烟。家庭和社会不能谅解徐志摩抛妻弃子。父母断了他一切经济来源。后来为了省钱,他北京上海两边上课。一次上完课,从北京搭乘运载邮件的飞机去上海与陆小曼团聚,在那淋漓的大雨里,那迷蒙的大雾里,一个猛烈的大震动,三百匹马力的飞机碰在一座终古不动的山上,飞机起火,葬身火海。
他生前在《猛虎集.自序》里曾说他的心境是“一个曾经有单纯信仰的流入怀疑的颓废”。这里,他阐述他的人生观:是一种单纯的信仰,只有“爱”“自由”“美”。
徐志摩是梁启超最爱的学生,老先生得知他要离婚时写信劝他。在信里提到两点:其一,“万不容以他人之痛苦,易自己之快乐。弟之此举,其与弟将来之快乐能得与否,殆茫如捕风,然先已予多数人以无量之苦痛。”其二,“恋爱神圣为今之少年所乐道。……滋事盖可遇而不可求……况多情多感之人,其幻象起落鹘突而得满足得宁帖也极难。所梦想之神圣境界恐终不可得,徒以烦恼终其身已耳。”任公又说:“呜呼志摩!天下岂有圆满之宇宙?……当知吾齐以不求圆满为生活态度,斯可以领略生活之妙味矣……若沈迷于不可必得之梦境,挫折数次,生意尽矣,郁悒侘傺以死,死为无名。死犹可也,最可畏者,不死不生而堕落至不复能自拔。呜呼志摩可无惧耶!”
徐志摩在给老师的回信中说:“人谁不安现成?人谁不畏艰险?然且有突围而出者,夫岂得已而然哉?”他在回信中同时也承认恋爱是可遇不可求的,但他不能不去追求。他说:“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他信中说:“我尝奋我灵魂之精髓,以凝成一理想之明珠,涵之以热满之心血,朗照我深奥之灵府。”
徐志摩牺牲一切平凡的安逸,牺牲了家庭的亲情和人间的名誉,去追求,去实验一个“梦想之神圣境界”而终于免不了惨酷的失败。原因是他的信仰太单纯,而现实社会是复杂的,他抱着理想在人间处处碰钉子,碰的焦头烂额,失败而死。
徐志摩的信仰是失败的。可以从他的一首小诗《生活》可见,诗暗惨得可怕。
“阴沉,黑暗,毒蛇似的蜿蜒,
生活逼成了一条甬道:
一度陷入,你只可以向前,
手扪索着冷壁的粘潮,
在妖魔的脏腑内挣扎,
头顶不见一线的天光,
这灵魂,在恐怖的压迫下,除了消灭更有什么愿望?”
徐志摩在痛苦中经受着挫折与失败。可见,他的恩师一番话没错啊!常言道:“年幼不听长者言,吃苦在眼前。”然现实生活里的人们,不是依然还有很多在追寻他的路径吗?有理想有信仰的有识之士就罢了,关键很多普通人,也在婚姻的道路上,依然苦苦找寻自由与美满的爱情。谈何容易!这其中的一切不过是幻象而已。
爱情,如果以时令及景物来比拟,刚开始应该像初春的草芽,细嫩、柔美、鲜亮,慢慢地又像暮春时节的串串杨花随风轻扬,还有鸽子伴舞;渐渐地又似夏天灼人的石凳,或者蝉和杨树的叶子哗哗啦啦地对歌、取笑、争吵; 然后似秋天的一抹夕阳,红艳而失去了光芒,一切归于宁静;最后像冬天的火炉,相互取暖,彼此温润身心。如果以季节和文艺比拟,爱情是春天里的一幅画,是夏天里的一部长篇小说,是秋天的一首短歌或小诗,是冬天里的一群雕塑。
世间的爱情,有时不能如愿,着实让人无奈。但相逢是首歌,品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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