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终于给自己放了一天假,再读《理想国》。
在前两章,柏拉图提出了几种当时比较流行的正义观:
1.正义是有话实说有债照还;
2.正义是帮助朋友伤害敌人;
3.正义是强者的权益;
4.不正义比正义有利。
很明显这些观点都有失偏颇。
第一,柏拉图指出,如果借了别人的武器,现在那个人疯了,把武器还给他显然是不正义的,对他说真话也是不正义的。由此可见,正义并不只是有话实说有债照还。
第二,帮助朋友伤害敌人,所谓的两肋插刀义薄云天,又是否能够归为正义?如江湖中人。
第三,统治者依照自己的利益来制定法律;遵守统治者制定的法律就是正义的,相反违反的就是不正义的;强者的利益等于法律,而遵守法律则被认为是正义,因而强者的利益就是正义;强者因为犯错而制定了不利于自己的法律;因为这种法律是不利于统治者利益的,因而被统治应该拒绝遵守这种不利于统治者利益的法律才是正义;这就与色拉叙马霍斯认为的“正义乃是强者的利益”不符了。
第四,把幸福建立在正义上的人,他们的幸福是十分稳定的,有强大的抵抗力,但是如果把幸福建立在不正义上,他们的幸福岌岌可危,随时会被不正义的或者正义的人取代,他们没有存在的坚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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