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可能又要被和谐了)
去参加县委组织的培训班,集中学习新版《档案法》。
地点在县委党校,各个单位的人都有,每人手头都发了资料。
翻了翻档案法,主要就是规定:各机关、团体在活动中形成的资料,形成档案,要妥善管理。档案保存25年后应该向社会公开,并根据档案内容,可以提前或者延后。主管机关是各级档案局。其中规定明确了一些违规违法操作,比如复刻、公开、卖给其他人或者国外等,没有刑事犯罪的按档案法的处罚来,而且处罚力度不是很大。
解放军的档案不由档案局管,由军队自己管。
这次讲座还提出,要合理利用档案,讲档案作为一手资料进行爱国宣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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