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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所以活着,人之只好活着”是读完本书最大的感悟,而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死去,则是我对这本书的认识。
像福贵这个悲剧的小人物,只是那个动乱时代的一个代表罢了。单从一个人身上,就折射了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们的一生。我觉得这就是余华的过人之处,手墨冷静、残忍却又善良。
我们没有看到那些撕心裂肺的哀嚎,没有接二连三的埋怨,也没有愤世嫉俗的反抗,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甚至在他经历了那么多变故,到晚年时只剩下那头也叫“福贵”的老牛相依为命,他却能如此平静地以一个自叙者的口吻,娓娓道来。文章末尾,老人用他那粗哑而又令人感动的嗓音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而后和老牛渐渐远去,消失在黄昏下。故事戛然而止,余味犹存。仿佛这只是道听途说的一个悲痛的故事,而不是他惨淡苦难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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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动荡,他的命运愈加多舛,身边亲近的人接二连三地以悲惨的方式死去,而生活又偶尔假惺惺地给他美好的希望,比如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当他开始品尝到这种简陋的欢乐时,命运再给他开个巨大的玩笑,旧痛未愈又添新伤。
有庆的死是最让我感到心痛的。即使生活在一个如此波涛汹涌的年代,他都不曾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跑。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时,我们都天真地以为一切在慢慢好起来了,然而他却猝然死去。
原因竟是由于血型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抽血过多不幸夭亡的。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想他当初还兴冲冲地跑去献血,可能连自己都没想到这竟会让他与家人永别吧。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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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难伴随了他的一生,哪怕最后只剩福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但他依旧活着,比往日更加洒脱与坚强。在他们那个动乱的年代,无所谓生活,就连活着,都成了最大的奢望。
“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也有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是要羞你。话还得说回来,你年纪大了,能耕这么些田也是尽心尽力了。”看似在与牛自言自语,其实是在与自己对话吧,给自己一种自我鼓励和鞭策的慰藉。不然他怎么也叫那头老牛“福贵”呢?
小说里有这样一段话:“他是那种能够看到自己过去模样的人,他可以准确地看到自己年轻时走路的姿态,甚至可以看到自己是如何衰老的。”或许在历经了生命的悲苦与无常之后,福贵已经认识到,活着就已经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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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人几个小时便浏览完的这本书,正是福贵悲痛多舛的一生。而我们能在那绝望的疼痛里体会到生命的意义,能从那种压抑的悲剧中感受到温暖,在漫无止境的黑暗中看到斑驳光芒,能在无奈的人生瞬间也坚信忍耐的力量,我想,这就是这本书的价值所在吧。
即使人生满目疮痍,即使最后孤独一人,努力活着本身,就是活着的意义了。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生存是生活的必要基础。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经历过困顿和艰难,因为活着,才能够有闲隙去顾虑生活,去追求自己想要的。
所以哪怕当生活给你当头一棒的时候,也不要太轻易地沮丧和失落。因为生而为人,你已经做到了这一生中最有意义的一件事—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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