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化遗产,是一项由联合国发起、联合国教育科学文化组织负责执行的国际公约建制。
目标:保存对全世界人类都具有杰出普遍性价值的自然或文化处所。
世界文化遗产属于世界遗产范畴,是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的最高等级。国际文化纪念物与历史场所委员会等非政府组织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协力组织,参与世界遗产的甄选、管理与保护工作。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 世界文化遗产总部巴黎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成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其宗旨在于促进各国和各国人民之间的合作,为合理保护和恢复全人类共同的遗产作出积极的贡献。
1985年1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缔约国行列。截至2023年9月,中国已有57项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其中世界文化遗产39项、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4项、世界自然遗产14项。
世界遗产委员会主席团会议初步审议,最后经公约缔约国大会投票通过并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称为世界文化遗产。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是政府间组织,由21个成员国组成,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主要决定哪些遗产可以录入《世界遗产名录》,并对已列入名录的世界遗产的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委员会选举七名成员构成世界遗产委员会主席团,主席团每年举行两次会议,筹备委员会的工作。
世界遗产委员会承担四项主要任务:
1.在挑选录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时,负责对世界遗产的定义进行解释。
2.审查世界遗产保护状况报告,当遗产得不到恰当处理和保护时,该委员会让缔约国采取特别性保护措施。
3.经过与有关缔约国协商,该委员会作出决定把濒危遗产列入《濒危世界遗产名录》。
4.管理世界遗产基金(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基金)。对为保护遗产而申请援助的国家给予技术和财力援助。
审批标准
凡提名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遗产项目,必须符合下列一项或几项标准方可获得批准:
1.代表一种独特的艺术成就,一种创造性的天才杰作。
2.能在一定时期内或世界某一文化区域内,对建筑艺术、纪念物艺术、城镇规划或景观设计方面的发展产生过大影响。
3、能为一种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传统提供一种独特的至少是特殊的见证。
4.可作为一种建筑或建筑群或景观的杰出范例,展示出人类历史上一个(或几个)重要阶段。
5.可作为传统的人类居住地或使用地的杰出范例,代表一种(或几种)文化,尤其在不可逆转之变化的影响下变得易于损坏。
6.与具特殊普遍意义的事件或现行传统或思想或信仰或文学艺术作品有直接或实质的联系。
机构任务
申报过程
步骤1、寻求登记的地域由当地政府机关提出候选地推荐并暂定名单提出。 [1] [10]
步骤2、符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评价要求。 [7] [9]
步骤3、文化遗产候选国际文化纪念物与历史场所委员会(ICOMOS)现场调查报告 、自然地遗产候选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现场调查报告。
步骤4、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判断登记推荐。
步骤5、在世界遗产委员会最后审议。
步骤6、正式登记。
遗产分类
世界文化遗产(Cultural Heritage)专指"有形"的文化遗产,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另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完全不同。 世界文化遗产主要包括——文物: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建筑物、碑雕和碑画以及具有考古性质成分或结构的铭文、洞穴以及其综合体;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单立或连接的建筑群;遗址:从历史、美学、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人造工程或人与自然的共同杰作以及考古遗址。《公约》规定,属于三类内容之一者,可列为文化遗产。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