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下雨了,简末站在窗前,看着那雨,想起了他。她想即便没有这场雨,还是会习惯性的想起吧,她在想,他是否还会想起自己,应该不会了,是的,不会了。
他们分手已经3个多月了,简末选择了离开。
灰姑娘遇上了王子,穿上了属于她的水晶鞋,这便是她们的幸福。简末遇上了他,有了属于彼此共同的回忆,可为什么没有幸福在一起,天大地大,最后他们还是走散了。大家都说青春时期的恋爱是美好的,羞涩的,懵懂的,真的是这样的。简末想起刚步入大学报道时的自己,和那时的他。
“你好同学,需要帮忙吗?”简末抬头,望着身边这么多的东西,简直来的太及时了。
“同学,太谢谢你了,我正愁怎么把这些东西搬回寝室呢?”本身就不是大力士,关键时刻不能逞强。于是便接受了他的好意,简末发现俩人挺能聊的来,怀着好奇谈着现在对大学的憧憬,希望能遇到好室友,希望能不荒废学业,还能不忘初心。他很认真的在听,并说还要好好向她学习,因为他作为新生想的就是如何好好玩,简末笑了,她想到的就仅仅是这个男生笑起来真好看。
谢过他之后,本以为没有交集了,没想到吃饭的时候又能碰到,去图书馆还能碰到,这学校也不小啊,怎么就经常遇到呢。简末和他对视,礼貌的打了招呼,但每次都匆匆走了。室友经常会“调戏”问她从哪认识这么好看的小哥哥呀,而简末的解释不熟。是啊,不熟,连名字都忘记问了,这脑子,简末也很无奈,有点小小遗憾,毕竟帮过自己,应该请喝杯饮料,都怪自己嘴太笨。
每一次的见面只有缘分是不够的,有故意制造的“偶遇”。简末是不知道的,他想和她做朋友,但又没有勇气向自己说,只能在某处让她注意到自己,印象深刻,不至于忘记。他很想告诉这位可爱的姑娘,“我叫陆泽,对你一见钟情。”感情这东西,说有感觉便喜欢了,确认过眼神,就遇到了对的人,这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更幸运的是两人都看对了眼。几次巧遇,几次回眸,有了几次心动,这是爱情了吧。男孩喜欢女孩跟他打招呼的模样,说话的样子,还有偷偷看他的小眼神。女孩则是陷入了他那甜美的微笑,对她而言,这种感觉很奇妙,但很快乐。
该在一起的人是不会错过彼此的,他们参加了一样的社团活动,巧的是在同一个部门。“同学,你好,我叫陆泽,这次有机会向你做自我介绍了。”“你好,我是简末,真的好巧哦。”对视互笑,终于可以做朋友了。
“呀,这社团怎么这么多事啊!”简末向室友抱怨道,“要是事不多,怎么跟那位每天聊那么多的话啊,你就知足吧。”简末对有这么八卦的室友也很无语,最近是聊的有点多,大部分都是关于各种任务的,还有……,想起来了,约一起去图书馆自习。该不该答应呢?听说他是学霸,能挽救一下自己那可怜的成绩吗?不过,同去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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