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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生平

保罗生平

作者: cyhwyysjdwysj | 来源:发表于2019-01-14 16:50 被阅读27次

    保罗生平
    一、保罗的身世:
    保罗原名扫罗(3年—67年),希伯来文“求”之意;又名保罗,希腊文“微小”之意,因他为外邦使徒,所以常用保罗。是以色列族,便雅悯支派的人(腓3:5);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出生第八天受割礼(腓3:5);是法利赛人所生的法利赛人(徒23:6,腓3: 5);他的家在犹太北方,生长在基利家的大数(徒21:3,);是出生在国外的犹太侨民。由于出生在罗马帝国的直属领地,根据出生地国籍原则,生来就入罗马民籍(徒22: 25-28);受教于名师迦玛列门下(徒22:3);保罗是一个好法利赛人(徒26:5),熟悉各种犹太律历,熟读律法,热心遵守律法,就律法上的义说,是无可指摘的(腓3:6);约于主后1年出生,少于主耶稣5-6岁;虽是少年,却为公会人员(徒26:11-12),并负盛名(加1:14)。
    二、信主前的保罗——逼迫教会
    1、逼迫教会的原因:
    1)以为是热心事奉神(腓3:6);
    2)他认为如此忠心的法利赛人(加1:14)。
    信主前,扫罗已经是个真诚、热心的法利赛人,他熟悉圣经,笃信犹太教,而且贯切遵行犹太教的律法。也因为出于对神的忠诚,看到耶稣所传的福音和犹太人固有对摩西律法认识的巨大冲突,他相信耶稣宣称是弥赛亚、是神的儿子,便是对神的亵渎,所以他毫不留情地迫害基督徒,追捕那些“亵渎神”的人,这在他而言可说是无可厚非的。
    2、如何逼迫教会:
    ①喜悦司提反被害(徒7:57-60);
    ②口吐威吓凶杀的话(徒9:1);
    ③拉门徒下监(徒9:2,8:3);
    ④鞭打信徒(徒22:19);
    ⑤用刑逼信徒说亵渎的话,又因脑恨追逼信徒(徒26:11);
    ⑥逼信徒直到死地(徒22:4)信徒被杀,他又出名定案(徒26:10)。
    3、逼迫教会的结果:
    保罗拿着文书前往大马士革捉拿基督徒,途中,主耶稣亲自向他显现,他的生命就此便经历了从未有过的改变。他从未失去过旺盛的斗志,但从那刻开始,他将它转移到传福音上。
    ①促使耶路撒冷以外地区工作的发展(徒8:1、4);
    ②使埃提阿伯太监信主(徒8:27-39);
    ③福音传至撒玛利亚(徒8:6-8)安提阿及其他远处(徒11:19-21);
    ④促使扫罗悔改信主,使福音远传至罗马(徒9:15)。
    除了耶稣之外,没有人像使徒保罗那样对基督教的发展产生过那么大的影响。即使在他未成为基督徒之前,他的所作所为都是意味深长的。他在司提反死后对基督徒的迫害,反而使教会开始顺服 基督的最后命令——把福音传向地极。
    三、悔改归主
    1、往大马色逼害门徒之途中遇见主(徒9:1-9,22:5-11,26:12-18);
    2、主管教他用光照射他,他仆倒在地,眼睛瞎了(徒9:3-4、8、10-19);
    3、用异象召他(徒22:12-16);
    4、接纳信徒信从主悔改禁食祷告(徒9:5-9、11);
    5、受洗身心健壮(徒9:18-19)。
    直到在前往大马士革捉拿基督徒的路上遇见主,他对耶稣基督的看法才起了根本性的变化。那时,有一道强光从天上射下来,四面照着他,他就仆倒在地,并且有主的声音亲自向他说话(使徒行传9:1-9)。也许他当时很难受,因为他发现原来耶稣不是被处死了的滋事者,而是复活了的主。这是保罗人生的转折点,他从未失去过旺盛的斗志,从此他不单认定主耶稣基督为救主,更将为神所发的热心,转移投向传福音的工作上。
    当保罗拿着文书前往大马士革捉拿基督徒,途中,主耶稣亲自向他显现,他的生命就此便经历了从未有过的改变。他从未失去过旺盛的斗志,但从那刻开始,他将它转移到传福音上。由教的人变成一个最伟大的宣教士。
    四、信主后的保罗(徒9:20-30):
    1、在大马色:宣讲耶稣(徒9:20-22);
    2、在亚拉伯旷野:灵修(徒9:23;加1:16-18;林后12:1-4);
    3、返大马色(徒9:23-25;加1:7)犹太人要害他,夜间逃走(林后11:30-33)。
    保罗归信主后,先后在亚拉伯、大马色和耶路撒冷有过不同长短的逗留,又放胆传讲耶稣,后来经该撒利亚返回故乡大数,并在那里潜修学道。数年后,巴拿巴招募他到叙利亚安提阿,协助牧养当地的教会,展开了他公开事奉的生涯。
    五、到耶路撒冷:
    1、巴拿巴领保罗见使徒(徒9:26-2 8
    2、放胆讲道(徒9:29);
    3、犹太人想杀他(徒9:29);
    4、回大数去(徒9:30;加1:21-23)。
    六、保罗为使徒:
    1、巴拿巴去大数找扫罗(徒11:25);
    2、带他到安提阿教会一起事奉主(徒11:26),从此开始了他一生不间断的使徒生涯;
    3、又在安提阿教会首次蒙圣灵差遣往远方布道(徒13:1-3);后又有两次远途的布道,都蒙圣灵同工,大有果效;
    4、他自蒙主选召后,没有违背从天上来的异象(徒26:19),不辱使命(徒9:15-16)为主多受各样苦难,直到死日。
    在安提阿教会事奉的时候,圣灵差派巴拿巴和保罗出去,开始了被称为保罗的第一次宣教旅程(约主后 47-49 年),他们到过亚西亚省的好几个地方,将福音带到所经过的罗马帝国之地(使徒行传 13-14 章)。第二次宣教旅程历时三年 (约主后 50-53 年),这次保罗与西拉和提摩太同行,旅程中保罗见异象往马其顿去,首次把福音传入欧洲,并建立了腓立比、庇哩亚、帖撒罗尼迦、哥林多等地的教会。而保罗的第三次宣教旅程(约主后 52-57 年),则以长居以弗所为重心,期间再次穿越马其顿,旅程最后以耶路撒冷作为终点(使徒行传 18-21 章)。综合以上旅程,保罗曾到过塞浦路斯、小亚细亚、希腊半岛及地中海东部各岛传福音,共计一万两千里远,还在外邦人中建立了许多教会。期间被关押两年,出狱后再次往各地传教。
    根据梁家麟在所著《基督教会使略》的看法,说保罗有三次宣教旅程,其实有值得相榷的余地。其中梁氏指出保罗乃巡回布道者,一边以制造帐棚为业,一边做传道的工作,四海为家,不停往返各地,传扬福音,建立教会,训练门徒,牧养教会,他没有周密的行程或事奉计划,去留不定,也没有固定的所谓母会,所以很难说从哪儿起到哪儿为止是他的一次宣教旅程。再者,使徒行传所记载的,并未尽及保罗毕生所有到过的地方,故单凭使徒行传而算出他曾有三次宣教之旅,不是很稳妥的说法;保罗可能曾经有过更多的宣教旅程。
    照传统的说法,保罗约于主后 62 年从罗马被释放。有学者提出保罗在获释后作了第四次宣教之旅,而且可能去了西班牙,然后返回爱琴海一带。不论这推测是否属实,保罗最后还是被捕,囚禁于罗马,并据说在“变成疯子”的西泽尼罗所发动的逼迫中,于罗马城外的俄斯替亚道(Ostian Way)上遭罗马皇帝尼禄斩首处死,为主殉道。根据一些可信性不肯定的记载,保罗大概死于主后 67 年,与彼得殉道的时间相约。
    七、历史评价:
    保罗是第一个去外邦传播福音的基督徒,是世界上第一位穿梭外交家。他被历史学家公认是对于早期基督教会发展贡献最大的使徒,可称为基督教的第一个神学家。基督教在希腊、罗马的迅速传播,与保罗的多次远行传道密切相关。《圣经·新约》中的《罗马书》《哥林多 前书》《哥林多后书》《加拉太书》《以弗所书》《腓立比书》《歌罗西书》《帖撒罗尼迦前书》《帖撒罗尼迦后书》《提摩太前书》《提摩太后书》《提多书》《腓立门书》等为其所撰,被称为保罗书信,构成了《新约》的主要内容,是阐释基督教教义的重要文献。
    在传福音的年月中,保罗经历了疲乏、痛苦、饥渴、寒冷、赤身露体、殴打、监禁、石击、船坏、海陆的危险,然而他从没想过放弃。他一边传福音,一边建立教会,也经常与信徒保持联系,他写的十三封书信,教导和坚固各地教会的信徒。保罗虽然不是第一位向外邦人传福音的使徒,但他参与事奉一段时间后,渐渐将焦点集中在外邦人的福音工作上,所以保罗又被称为“外邦人的使徒”。
    保罗抵达耶路撒冷之后,因为有人诬告他把一个外邦人带进了只许犹太人进入的圣殿院落,很快就被捕了,然后在西泽利亚马利提马被禁闭了两年。之后他提出要上告西泽,被用船送到罗马等候西泽尼罗的发落。由于拥有罗马公民身分, 保罗被押解到罗马城中软禁在家时,颇受优遇,可以在家中写信、会客。他之后是否出狱,学者们见解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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