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古语说:不知者不怪。
因此,很多人犯了错,通常拿不知情,来开脱自己的错误行径。
我们这里有个笑话,有一天,几个年轻人在路边聊天,这个时候,远处走过来一个人,一个年轻人对其他伙伴说:"大家说这个王八羔子是谁?"
有人说:"这个是你爹。"
"是你爹!"年轻人追着那个人。他们嬉闹着。不一会,远处的人到了跟前。年轻人傻眼了,果然是他爹。其他人笑得前仰后合。
年轻人真诚地对他爹说:"爹,我刚才骂你了,我不知道是你。对不起了。"
他爹说:"儿子,没事,不知者不怪。"
爹爹就这么轻易原谅了儿子。毕竟是亲骨肉。
可是在另一个案例中,两个年轻人,就惨了,没有得到原谅。
这是一个律师代理的案子,他讲述了案子的缘由:
一位医生,偶尔在网上看到一个广告:收药。并且留有电话号码。他忽然就想到他上班的医院有不少患者没有吃完的药品,遗留在那里。被保洁阿姨放进储藏室里。于是他就打电话给这个号码,他们约定在医院见面。
来人也是一个年轻人,看到药品非常满意,他收购了这些药,他转手将药品卖到了一个偏远贫困地区,卖的价格非常便宜。特别是一些进口药,当地人如果没有这些廉价渠道,根本吃不起。他以为自己做的都是好事。
如此,从今以后,这个年轻人就经常来医院收药。
后来东窗事发,在法庭上,法官问年轻人:"你知道不知道收药是犯罪的行为?"
年轻人非常委屈:"如果知道这是犯罪的行为,就是要饭也不会干这个事呀。"
但法律是无情的,不能因为你不知情就不会处罚你。
非法经营药品是法律不容许的。根据不同的交易金额,会受到不同的处罚。
年轻人为自己的无知而受到了法律非常严厉的惩罚。
在这个法治社会里,任何行为习惯都要注意,不要因为自己的不当行为而触犯了法律。你不知情,绝非理由。相反,无知才是最大的风险。
人还是经常读一读书,学习各种基本常识性问题,包括法律问题。渊博的知识才是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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