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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爱,我很迷茫。

说到爱,我很迷茫。

作者: cc4145e512c7 | 来源:发表于2017-09-07 16:21 被阅读0次
    说到爱,我很迷茫。

    读高中时,在搞学习之余,想谈恋爱。

    上大学后,在想谈恋爱之余,搞搞学习。

    然而,无论是念高中,还是进了大学,“想谈恋爱”都一直停留在“想”这一层次上,将来式迟迟不能变为完成式,这让人很忧伤。

    高中谈不上,大概是因为邋遢。那会沉迷学习,肥T恤大拖鞋大裤衩,穿衣风格跟我爸一个样。

    不懂得装深沉,讲的段子都带着颜色,书也看得少,还没养出温文尔雅的气质,光禽兽了,没衣冠,挫成这幅模样,谈不上也正常。

    但是到了大学,还是谈不上。

    室友苦口婆心,敦敦教导。

    “你他妈的胆太小了,要去聊,要去约,懂吗?”

    等到真上了,聊了,也约了,折戟而归,他们又说

    “你不懂女生的心,思维太直男”

    等我开始揣摩女生的心,依旧未能胜利,他们就说

    “伟哥,你太挫了,不行的”。

    绕来绕去,原来还是因为我太挫。

    妈的fuck bullshit。

    昨天去电影院看电影,购物中心的空气里弥漫着粉红色的气息。

    一楼超市主过道两旁的货架上忙不迭地摆满或精装或散装的巧克力,从货架边走过,鼻子里都是甜丝丝的气味。

    各式各样的花束因为太多,被随意地摆放在地上。尽管明天它们可能就会成为节日的明星,成为表达爱意的信物,但在此刻,它们有些灰头土脸,没有半分高高在上的样子。

    就连电影,也很应景的在打怪之余大谈爱情。

    电影里男主对女主苦苦追求,一遍又一遍地诉尽衷肠,女主虽然心中甜蜜却仍要男主奋力证明对自己的爱。

    “爱就是一种巨大的力量,它能超越空间和时间,超越种族,可以冲破任何规矩和守则”

    她紧盯着男主,眼睛闪亮。

    男主是一个士兵(星际特工),但听完这句话后,立刻把神圣的、原本打算誓死遵守的士兵守则抛到脑后,长官在此刻也成了狗屁。

    为了爱情,他毫不犹豫。

    最终男主得偿所愿,在宇宙飞船中和女主互相甩起了嘴唇,男主开始伸手解起了女主的衣服,看到这,我本已疲乏的大脑如沐甘露,立刻精神了起来。

    我紧紧盯着屏幕,生怕错过任何一个细节,就在这时,镜头拉远,片尾字幕升起,电影戛然而止。

    holy shit。


    看完电影,我觉得导演之所以安排男女主角费劲地迎来拒去,就是为了证明末尾“爱情拥有冲破一切规矩和守则的伟力”这句话。

    在爱情的伟力下,男主冲破了士兵守则,博得了佳人芳心。

    但在另一方面,周国平又告诉我们

    “有个性是真爱情的前提,好的爱情原是两个独特的自我之间的相互惊奇,欣赏,和沟通”。

    按这个说法,电影的男主角为了爱抛弃了自己的守则,也就是自己的个性,那么,他和女主的爱情便不是“真爱情”,既然不是真爱,我觉得大可以归结为狗屁。

    因此,我似乎得出了一个结论,爱情就是狗屁。

    看到这,有人可能就要说了。

    “你这个结论本身就他妈的是狗屁。”

    其实,我也这么觉得。

    那么,爱到底是什么呢?

    这个问题困扰我很久。

    百度一下“爱情是什么”这个问题,能搜索出四百多万的结。

    在首页,有许多忧伤或唯美的句子变着花样告诉你爱情是什么。很有趣的是,在这些句子中,几乎都没有直接阐述爱情的定义,绝大部分句子会用各式各样的比喻来形容爱情的感觉,爱情的过程。

    但是,几乎没有人直接告诉你爱情的本质定义是什么,也没有相同的定义。

    也许因为它太宏大,也许是因为答案不是我们想看到的,“爱情就是你大脑的多巴胺在急速分泌”。

    爱情,爱情。

    这个词好似司空见惯,却又无法准确定义。


    爱情是怎么发生的呢?

    我一直认为它的发生就如我在很多小说中看到的那样,是一个顺其自然的过程,男主无需奋力追求,女主也没有多做抗拒,到了某个临界点,两人就心照不宣地在一起了。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一想到你,我这张丑脸上就泛起微笑,王小波这么写。

    小说里的男主大多外表平凡,脑子里有些不合时宜的理想主义,以及独属年轻人的迷茫与幻想。在潮水般的人群中,可爱又充满个性的女主被他的特质所吸引,继而关系更进一步,直至最后无疾而终。

    无论是《黄金时代》《革命时期的爱情》,还是《少年巴比伦》《追随她的旅程》,小说里的爱情都是这样发生。

    于是我也觉得,爱不应当是追求得来的,应该是互相吸引,水到渠成。

    但现实却不是这样,网上的“恋爱大师”都告诉你,要追,要厚着脸皮去追,要用套路,要会欲擒故纵。

    这跟我想的完全不一样。

    看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时,被里面炽烈的爱情所震惊。

    他爱她,他的爱是如此坚定,如此持久,哪怕是到了八十岁,熬到她的丈夫死去,两人都成了白发老朽,他也要和她在一起。

    当时我觉得这样的爱情未免太过惊世骇俗,太过是失真。

    有这样的爱情存在吗?

    当时的我认为答案是不存在,现在则动摇了。

    毕竟,如果没有的话,这个世界该是多无趣啊。

    “说到底,爱情是一种本能,要么第一次就会,要么就一辈子也不会。”

    书里这么写道。

    也许我就是一辈子也不会的那类,谁知道。

    我知道自己存在很多问题,有些我可以改,有些我不愿改。

    人没必要都往一个模样发展,这样未免太无趣了,有人很能哄女生开心,也有人直男无比不解风情,在我看来,两者都挺可爱。

    我愿意做一个独自等待的傻逼。

    说到爱,我很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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